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发行债券的金额;
(二)发行方式;
(三)债券期限;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视同专业投资者参与发行人相关公司债券的认购或交易、转让。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计算办法是什么?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三、商业银行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么 ?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十二条 “ 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3〕116号)“ 一、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应当为境内外上市公司……” 由此可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在我国目前为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国有金融企业需为上市公司。
四、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
在线可能是公司的资金,一时周转出现了问题,所以向广大股民借债,这个如果到期的话,是可以还本付息的,一般公司的债券利息都会比较高。
五、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吗?
只要满足企业债发行条件是完全可以发行,实际上近年国有资产投资类企业发行企业债案例不少,具体案例可以参见中国债券网等网站。
六、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啥意思?
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上市公司的债券付息公告,其实就是上市公司的一般公告,这些上市公司的公告,有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利好,有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利空。
七、发行公司债券是利空还是利好?
需要看情况而定。
上市企业有时候需要发行一些企业债券,投资股票的投资者会很迷茫这对于股票是利空消息,还是利好消息,其实股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种自身发展的需求,利好利空要看实际的企业情况而定。
发行企业债券有很多的目的,企业本身也需要进行发展,而企业发行债券以后对企业的项目有什么用的作用,这点需要大家及时的关注和调研,如果企业债券的项目不明确,那么就尽量不要投资。
债券和股票有很大的不一样,这点大家可以在实际的操作做有所发现,一般来说债券本身不会增加股票的压力,因为债券和股票的操作平台不同,债券的购买也不一定都是股民,但是发行企业债券量大的话,就会有一部分影响了。
企业债券本身也有很大的风险,现在的很多企业的企业债券都有下跌情况出现,而且有的企业下跌以后不会再反弹,这是因为投资的项目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样的企业不在少数,另外股票企业发现债券,在这样的行情下本身就是吸纳资金,所以还是远离为好。
八、发行公司债券是好还是利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通常是利好,不过也存在利空的可能,关键是看发行债券的目的,发行债券的目的如果是为了扩大公司生产或与公司发展有关,是主动的寻求前途行为当然是利好,如果发行债券是被动的为了解决公司的困难,当然就是利空了。
九、金圆券发行办法?
解放战争后期中华民国政府为支撑其崩溃局面而发行的一种本位货币。1948年8月19日开始发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
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战争爆发,战争使得国民政府军费急剧增加,引起财政赤字直线上升。为了支付军费大量印刷法币。
导致物价疯狂上涨,国民党统治区社会经济面临崩溃,1948年通货膨胀达恶性时期,法币急剧贬值,为挽救其财政经济危机,维持日益扩大的内战军费开支,决定废弃法币,改发金圆券。
1948年8月18日,政府下令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 强制将黄金、白银和外币兑换为金圆券。
但由于滥发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致使大量城市中产阶级因此破产,导致政府民心大失,成为国民党内战迅速失败的原因之一。
十、我国银行发行的债券属于公司债券还是金融债券?
我是比较认同卡卡的回答的,只是对于一些具体的概念建议做更精准的描述。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建议先区分清楚什么是公司债券,什么是银行,什么是金融债券,这三个概念。
首先,我国的银行业可以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三个大类。其中中央银行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产品被称为央行票据,属于利率债。其风险基本等同于国债。政策性银行,如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发行的债券被称为政策性金融债,通常也被归类在利率债的范畴。而商业银行在我国包括5大国有商业银行,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外资在华独立法人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此外还有一家特例是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我相信你提的问题中,“银行”应该指的是这第3大类商业银行。
第2个问题弄清楚什么是金融债券?在我国按标准定义来说,金融债券指的是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这属于低风险的利率债。但是按照大家通常的表述,金融债通常指的是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这其中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普通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绿色金融债,三农金融债,小微金融债,双创金融债,可转债,可交债及最新出现的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上述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属于信用债的范畴,和交易商协会管辖下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如短融,中票 以及证监会管辖下的公司债 同属信用债范畴。
另外顺便谈一下公司债。我们可以看到信用债的名称有很多种,这是由中国债券市场多头监管的格局所决定的。我国债券市场主要分为两个。第一是由人民银行下辖的交易商协会所管理的银行间市场。第二是由证监会所管理的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约占中国债券市场份额的80~90%。如果想在这个市场发行债券产品,需要拿到交易商协会的批文(商业银行金融债由人民银行批文)而交易商协会所发行的债券产品,主要就是短期融资券简称短融,中期票据,简称中票,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ppn,abn,银行abs。在交易所发行的产品主要形式是公司债,abs。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厉害的监管机构是发改委。发改委虽然没有自己的发行市场,但其批准的债券被称为企业债,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市场都可以发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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