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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制度

159 2023-07-02 07:29

一、总会计师制度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二、总会计师如何管控风险问题

1.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操作指南(第2版)

作  者:胡为民 等编著

2.企业内部控制:主要风险点、关键控制点与案例解析

作 者:罗胜强 主编

出 版 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3.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技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前沿译丛

丛 书 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前沿译丛

作 者:美国COSO 制定、发布,张宜霞 译

出 版 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作 者:宋建波 编著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5-1

三、总会计师的权限包括哪些?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的精神有二点:

  第一,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这一规定,与原《会计法》以及《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范围有所不同。原《会计法》的规定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但“可以设置”也就意味着“可以不设置”,实际上对设置总会计师并没有作出硬性的法律要求。

  修订后的《会计法》删除了原《会计法》关于“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的规定。其主要考虑是: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行,事业单位将出现分化,一部分成为企业走向市场,其余也将成为自收自支单位,事业单位的业务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格局将被打破。对于这些单位是否设置总会计师问题,主要应由单位根据内部管理需要自行决定,不宜由法律作出强制规定;对于业务主管部门设置总会计师问题,由于业务主管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干部配备受人员编制、职位设置和干部管理权限的限定,对此另有管理规定,也不宜再由《会计法》决定。

  第二,《会计法》不限制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完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从实际情况看,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也都设有总会计师。

四、总会计师风险点

有一定风险。因为银行对公账户财务负责人需要管理较大的资金流动,并且需要经常进行财务决策和管理,如果财务管理不善或者存在贪污行为,就会给银行带来财务风险。此外,一些人也可能会使用银行对公账户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洗钱,如果这些活动被发现,也会对财务负责人造成负面影响。银行对公账户财务负责人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正确处理银行账户的资金运营和财务风险,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银行也可以通过内部控制和审核机制来减少财务风险。总之,银行对公账户财务负责人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应对财务风险。

五、总会计师如何开展工作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总会计师是在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在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和会计管理。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六、总会计师如何管控风险管理

企业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一、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

2、市场风险:是指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竞争力(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

3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

4、法律风险:是因签定合同不慎,陷入合同陷阱,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违约、欺诈、知识产权侵害)

5、团队风险:是指核心团队问题及员工冲突、流失和知识管理等。

建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经营风险。

二、回避企业经营风险的基本方法

创业是有风险的,但风险与机会是并存的。风险越大,可能机会越多,正因为如此,许多创业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一个好理智的创业者不应该回避风险,但应当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尽可能降低风险和积极预防风险。

1、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中,企业的领导者处于风险控制的核心,企业领导的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内控制度的决心和行为影响着企业风险控制的成败。那些能驾驭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企业必然会成为企业中的佼佼者。

2、学会分析风险

首先,企业必须全面分析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容忍度的确认,建立规范的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由于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因此目标的制定自然就成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将其确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按照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的理论,企业应当在以下8个领域确定目标:即市场营销、创新、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生产力、社会责任、利润需求等。

3、善于评估风险

要通过分析预测风险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例如,投资一旦失误,可能造成多大损失?筹资款万一到期无法挽回,可能造成多大经济损失?货款一旦无法收回以及库存积压,对流动资本周转将产生多少影响?资金周转(现金流)出现不良循环对正常的经营活动可能造成危害和预期后果等。

4、积极预防风险

风险的防范,要采取积极对策,例如,对投资方案进行客观评估、对市场进行周到细致的调查、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流动资本的良性循环、掌握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方法。

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要从整个系统着眼。采取补救措施,限制负面影响的扩散。

5、建立风险应急机制

1) 一旦风险发生,应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减少损失,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

2) 这种现象的发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但又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在前两个方面的努力是为了控制风险的发生,但如果出现控制的失败,风险就必然会发生,这个时候我们必须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将风险重新加以控制,其结果是要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的范围,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6、从制度上控制和规范风险的发生

1)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和规范风险的发生。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控,就是要通过制订流程、执行流程、监控流程,来控制“不同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2) 五点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l 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l 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l 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l 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l  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7、规避和转嫁风险

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风险也是可以转嫁的。例如:财产投保,是转嫁投资意外事故风险;赊购商品是转嫁筹资风险,以租赁代替购买设备是转嫁投资风险。只要适用恰当,确实可使本公司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总会计师主要实行的管理模式

从目前中国税务局糸统看,局领导班子都设有总会计师职务。因此,从个性看,总会计师是一种职务,担任此职务的不一定有会计师职称。但从一个企业来说,财务部门也设总会计师,也是一个职务。总会计师本身无中级和高级之分,但担任总会计师的人其职称也可能是会计师中级或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