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账务处理流程?
合伙企业账务处理: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初始投资三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投资净额法:处理合伙人初始投资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2、红利法:投入资本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3、商誉法: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
(二)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合伙协议中应规定经营过程中关于增资和减资的处理条款:
增资时:借:库存现金
贷:合伙人资本
减资时:做相反分录
(三)合伙人提款
合伙企业是以利润形式支付合伙人报酬,合伙人通常可按周或月从企业利润中提取适当金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提款
贷:库存现金
会计期间结束时,将“合伙人提款”账户结转到“合伙人资本”账户。此过渡账户的意义在于便于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各合伙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提款情况。
(四)合伙人借贷
1、合伙人向企业借款:
借:应收合伙人借款—XX
贷:银行存款:
2、合伙人贷款给企业:
借:库存现金
贷:应付合伙人贷款—XX
(五)合伙人资本变动
合伙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合伙人资本变动表为合伙企业特有。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前后资本变动情况,比较期初资本余额与投入资本净额,便于合伙人制定投资或减资政策。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
(1)借:本年利润
贷: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李某
(2)借: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 李某
贷:合伙人提款—王某
合伙人提款—李某
(六)合伙企业损益及其分配
1、合伙人的工资津贴、利息津贴为合伙企业损益分配项目,而不是企业费用。
2、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原则:
(1)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协议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计算公式:
金额月份投资额=实际投资额*该投资额的流通月数
年加权平均资本余额=金额月份投资额/12
二、合伙权益的变动
(一)转让合伙权
当某一合伙人将其合伙权转让给第三者时,被转让人取得转让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未来净利润的分配权、清算时对合伙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等。
会计账务处理:
借:合伙人资本——转让人
贷:合伙人资本——被转让人
(二)新合伙人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形式:
1、第三者直接向现任合伙人购买权益入伙;
2、第三者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根据原合伙企业资产是否应重估,产生商誉法(重估)、红利法(不重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1、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2、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3、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重点提示:
1、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新合伙人的投资来确定
2、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原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来确定,
(三)合伙人退伙与去世
1、超额付款给退伙人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低估,或未能在账面上反映;
(2)退伙人具有特殊才能和声望,为企业赢得较好信誉;
(3)其他合伙人急于让某退伙人离开企业。
2、付款额低于资本余额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高估;
(2)退伙人急于推出企业而情愿付出一定的代价。
3、合伙人去世
三、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清算程序
1、一般合伙清算涉及将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确认损益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清偿债务、最后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将现金分配给各合伙人四项工作。
2、上述清算过程的三个假设:
(1)合伙企业具有偿债能力;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净资产均具有权益,即无合伙人贷款余额;
(3)已将所有资产转换为现金,可直接将现金分配给合伙人。
3、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1)简单合伙企业清算
(2)合伙人资本余额为借方余额
1、清算过程中,当合伙人资本账户成为借方余额时,表明该合伙人对资本账户为贷方余额的合伙人欠有一笔负债,他们应拿出个人财产偿还对合伙企业的负债;若无个人资产,损失将按相应损益比例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2、当合伙人资本账户为借方余额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一笔贷款时,该贷款应与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相抵消,直至该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为0。
(二)安全清偿
1、基本思路:企业清算过程中,当所有债务清偿以后,所有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之前,将企业已有的一些现金在确保不至于超额的前提下,安全地分配给各合伙人。
2、前提假设:
(1)所有合伙人本身无偿债能力;
(2)所有非现金资产均有可能损失;
(3)分配之后德资金足够支付剩余清算费用、未记录负债及一般或有事项。
3、安全清偿表的编制
(三)现金分配计划
1、基本思路:在现金逐次分配的过程中,根据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能力的强弱为序,安排现金分配顺序,即负担损失能力强的合伙人先于弱的合伙人分配现金。
2、基本程序:
(1)计算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能力;
(2)编制抵消计划;
(3)重复上述两步骤,直至各合伙人的资本都抵消完全。
二、合伙企业与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含个体户、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由股东会或股东决定和享有。但注册资金一旦存入企业,不能撤出。股东不但享有股东权益,同时也要承担股东责任(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规模较小,核算相对简单的工商企业,不论是否为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因为公司也有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也有大规模的,不能用企业性质“一刀切”。
三、合伙企业执行哪个会计制度?
有限制合伙企业应执行《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制订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为规范合伙企业会计工作,合伙企业除应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外,在尚未颁布合伙企业会计规范之前,在相关业务方面,可以参照现行行业会计制度处理其日常业务核算工作。
但由于合伙企业的性质及其组织形式的特点,造成了合伙企业会计也有不同于其他组织形式企业的自身的特点。
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进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四、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怎么处理?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应优先由入伙人选择购买与否,然后再由其他股东选择购买。
五、企业验资会计处理?
企业实收资本的核算,企业收到以资金投资的核算。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企业接受以非现金资产投资的核算。分录
借:固定资产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六、合伙企业收到0对价转让的股权会计业务怎么处理?
1.零对价的收到股权,如果是对方捐赠性质的,按照股权的公允价值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2、如果是股东用来增资的,则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七、有限合伙企业适用什么会计准则?
目前,对于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并没有出台专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因此在实务中是根据合伙企业自身业务的复杂程度,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中一个,然后在大原则方面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即可,包括会计科目也是可以参照执行,对于合伙企业比较特殊的业务可以在符合基本准则的基础上自行增加和删除。
八、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什么会计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仍是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的相关税率,不适用公司的税率,所以应当执行合伙企业的会计制度。
有限制合伙企业应执行《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制订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为规范合伙企业会计工作,合伙企业除应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外,在尚未颁布合伙企业会计规范之前,在相关业务方面,可以参照现行行业会计制度处理其日常业务核算工作。但由于合伙企业的性质及其组织形式的特点,造成了合伙企业会计也有不同于其他组织形式企业的自身的特点。
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进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九、企业购进房产的会计处理?
1、支付购房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维修基金时 借:在建工程 贷: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3、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后的次月提取折旧 借:成本或费用等科目 贷:折旧 公司购入房产,对方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还有印花税,由于你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这一部分的税金不能计入公司固定资产成本。购房契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印花税入管理费用。
十、企业合伙人股权矛盾处理?
首先看有没有书面合伙协议,没有的话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只有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