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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退休职工丧葬补助费是多少?

124 2023-09-29 02:42

一、2021年退休职工丧葬补助费是多少?

2021年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举个例子,若某地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2019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二、职工保险费会计分录?

职工保险费的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当公司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1)借:职工保险费支出账户

      贷:社会保险费应付账户

(2)借:社会保险费应付账户

      贷:银行存款账户

2. 当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时:

(1)借:银行存款账户

      贷:政府补贴应收账户

(2)借:政府补贴应收账户

      贷:职工保险费收入账户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实际应根据会计政策和财务情况而定。为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建议在编制会计分录前,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好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政策,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

三、为职工购置用具会计分录?

企业根据购置工作服装的性质不同,相应的账务处理也会有所区别。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工作服装的账务处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企业购置的工作服可以归属与劳动保护用品范畴,在账务处理时,直接计入劳保费用,如果取得的购置发票为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工作服装,企业先购置再使用,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使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购置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员工申领使用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三,企业购置的工作服装属于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需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分录如下:

  计提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四、河北省退休职工特殊工种生活补助费?

关于转发省劳社〔2008〕5号文件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近期,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冀人发〔2007〕70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对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不平衡问题的通知》(冀办字〔2001〕10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按照机关有关政策执行的规定,现就企业离休人员和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统称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确定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必须实事求是,根据遗属家庭的实际收入,生活困难程度,本着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下列亲属:

1.父、夫年满60周岁,或未满6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妻年满50周岁,或未满5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今后不再另行发文。2007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见附表。

对下列人员在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20%:

关于转发省劳社〔2008〕5号文件的通知

1.企业离休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后的遗属;

2.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

3.经组织确认因公牺牲、死亡人员的遗属。

(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若干具体规定

1.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以离(退)休人员死亡时是否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为准。凡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的,一般不再重新核定生活困难补助。

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其随带子女如果已享受困难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

3.死者有兄、弟、姐、妹两人以上的(不含属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其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4.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了解遗属经济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停止或发放其生活困难补助。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严格审批手续。需要申报的材料和审批程序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6.企业离(退)休人员属于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仍按原渠道支付。

7.本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原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从2007年1月1日起按本规定调整并补发差额部分。

二、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金。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金为基数计发。即按冀劳社〔2001〕72号文件套改后的基本离(退)休金和套改后历次按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金之和为基数计发。其中,2006年6月30日冀劳社〔2006〕76号文件实施前离休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金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退休金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之和。2006年7月1日冀劳社〔2006〕76号文件实施后离(退)休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金按归并后的口径和基本离(退)休金合计金额掌握。

(三)遗留问题的处理。本通知下发前已按原标准支付抚恤金的,从2004年10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重新核定后予以补发。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抚恤金标准,是适应政策调整变化、保障离(退)休人员遗属基本生活的需要,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尽快落实。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2007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元/人?月)

省直、石家庄市220

秦皇岛市210

唐山市225

承德市185

保定市190

廊坊市195

衡水市190

沧州市190

张家口市180

邢台市180

邯郸市190

注:离休人员、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因公死亡人员,其遗属在此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

五、职工发放通信费会计分录怎么?

首先,你们公司是不是采用“新会计准则”,如果是,那么: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XXXX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XXXX

其次,如果你们公司不是“新会计准则”,那么:

借:应付福利费 XXXX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XXXX

PS:考试的时候肯定考新准则,但是实际工作当中,很多企业,都不是“新会计准则”。。

六、单位职工食堂装修会计分录?

小修的话,可以直接记入费用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科目 大修的话,需要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一定的期间内进行分摊记入职工福利费

七、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

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1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2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务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集体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等

3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开支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分配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九、伙食补助费该计入哪个科目,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是公司拔给职工食堂的补贴计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如果是发给职工的伙食补贴则计入工资:

借:经营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注:最好别放入福利费,因为福利费年终如果超过税前允许扣除比例会有调整所得税项。

十、购买职工用的床会计分录怎么?

购买职工用的床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

贷: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