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会计回车巷人才网

存货减值准备转回?

282 2023-10-21 10:38

一、存货减值准备转回?

在存货价值回升时,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超过所计提的部分。转回会计分录,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存货发生减值,减值准备能不能转回?

企业存货发生减值,减值准备可以转回,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存货发生减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在减值因素消失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在计提范围内进行转回,转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处理,也就是说转回期间可以增加利润。

三、存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的区别?

存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账户,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就意味着发生了存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会导致本期利润减少;存货跌价准备属于存货的备抵账户,属于资产性质当一个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损失时,不直接冲减存货的账面余额,而是计入存货跌价准备的贷方,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余额,是一个企业某项存货累计发生的减值。综上所述,存货跌价损失是损益类账户,存货跌价准备是资产类账户。

四、存货减值准备怎么计提的?

当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当价格上涨,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会计处理,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五、会计中的存货是什么?

会计中的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存货包括下列三种类型的有形资产: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正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

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

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低值易耗品等 。

存货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果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六、存货发生减值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存货的市场价比存货的库存价要低。按会计准则,到期末,要对八项资产作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就是重要的一项,

七、存货减值孰低原则为什么?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期末计价原则: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由于存货账面余额 成本  所以,一旦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销售税费  注意:  第一,进一步加工成本,只对需加工后再出售的存货  第二,材料是生产使用的,估计售价按照产品的售价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跌价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已有贷方余额  结果为正数,即为当期补提;负数应在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内转回。

八、什么是会计提减值?

计提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把这个差额当做损失处理,或从公司利润中抵消,而资产减值的原因可能在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九、会计中,存货的范围包括什么?

存货范围的确认,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法定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尚未远离企业,也不应包括在本企业存货范围之内。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存货在企业的不同生产过程和阶段中具有不同的实物形态。即:存货,包括下列有形资产:(1)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2)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3)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

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售的各种资产,如: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等。但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存货范围。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指处于生产加工中的资产,如在产品、半成品等。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存货,指为产品生产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如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为生产产品服务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值得注意的是,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具有存货的某些特征,但他们并不处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属于为生产产品而储备的资产,也不包括在存货范围之内。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以引起注意:

第一,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如已收到货款等),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而不应再作为销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购货方应作为其存货处理;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如已付款等)而尚未到达人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应将其作为存货处理。

第三,关于购货约定问题。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十、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什么意思?

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是如下意思,按照存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存货期末需要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就意味着存货发生了减值,需要进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后期如果该存货对外出售,那就需要将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