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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审批流程?

129 2024-01-07 09:11

一、会计事务所审批流程?

 一、设立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是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是财政部于2005年1月18日发布的部门规章。目的在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都适用本办法。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可知,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由谁监督?

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应由财政部门监督

四、会计师事务所由谁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各级的财政部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或者专项监督检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者调查。财政部门开展其他检查工作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而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的,可以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延伸检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协助检查。

五、会计监督过程?

我理解的会计监督过程如下回答,仅供参考:

会计监督,是指企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国家的法规条例、各项规章制度及公认的会计准则等,运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会计分析等方法,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的检查、评估、控制和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经济目标的一项管理活动。

会计监督的内容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可以说,会计监督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企业的资金运动和经营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而这三个方面的监督必须相互协调,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

六、会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方法?

一、内部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是一种微观层面的监督形式,具体由企业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等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经营成果等各方面进行核算监督和制度监督。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即指民间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它是一种外部监督。就中国目的情况而言,社会监督包括了法定监督和非法定监督两种类型:法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目标由审计准则来设定;非法定监督的典型表现是群众监督

三、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也称政府监督,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这是中国经济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与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实行的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的。

七、会计什么是指用来核算和监督会计对象?

会计方法是指用来核算和监督会计对象,执行会计职能,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是人们在长期的会计工作实践中总结创立的并随着生产发展,会计管理活动的复杂化而逐渐地完善和提高的。

它指以统一的货币单位为量度标准。连续、系统、完整地对会计对象进行计量、记录、计算和核算的方法。

它是会计方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方法。使其他各种方法的基础。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经济信息,将经济信息依照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计算、分析、汇总、加工处理,就会成为会计信息。这个信息转换的过程就是会计核算。

八、会计监督的原则?

BuB《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也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采取的制度和方法。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就我国现实而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是:第一,保证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二,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第三,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及时性;第四,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第五,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从我国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适应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第三,规范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要符合并体现会计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规范会计事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不能顾此失彼。

第四,科学性原则。制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必须科学合理,以使所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便于操作和执行;必须利于控制和检查,有了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手段和途径;要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更加适应管理需要。

九、会计监督包括哪些?

1、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2、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

3、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4、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

5、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

6、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

十、会计怎么监督出纳?

会计与出纳应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首先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再就是要严格按制度办事。

货币资金收支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不得经手现金;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并且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会计和出纳任何一方都不允许能单独取得大额现金或转帐,所以支票由出纳保管,而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 会计应经常不定期对出纳现金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