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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偷逃国家税款奖励是多少?

298 2024-09-09 02:10

一、举报偷逃国家税款奖励是多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二、偷逃国家税款30万怎么量刑?

你好,如果是第一次被查出偷税的话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税务机关先下发催缴通知,只要及时缴清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另外,如果仅知道偷税数额而不知道偷税比例的话,也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偷税罪以及该怎么量刑,偷税30万元虽属于数额巨大,但还得看偷税比例有多大才能确定如果量刑.具体见刑法(第七次修正案,2009年2月28日起实施)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恶意偷逃税款将如何处罚?

1、偷逃国家税款1000元以上的补缴税款且加收滞纳金,并处税款0.5倍到5倍以下的罚款,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2、《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其罚款额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

  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四、海关走私偷逃税款超过千万,主从犯如何量刑?

  海关走私偷逃税款超过千万,主犯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五、企业注销后被发现的偷逃税款如何进行处理?

得看数额和具体情节可能是违法,也可能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七十三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劳务外包偷逃税款的背后:案例解析与应对之道

背景介绍

近年来,劳务外包成为了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主要选择之一。然而,一些企业却利用劳务外包来实施偷逃税款的行为,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损失。本文将深入分析劳务外包偷逃税款的案例,并探讨对策。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企业通过与劳务外包公司合作,将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外包公司,并将其列为合同服务费。实际上,这些员工仍然在企业内部工作,但却被视为合同服务费的支付对象,从而避免了支付相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案例二:另一家企业通过与多个劳务外包公司合作,将员工的劳动关系切割成几个独立的零散劳动合同,按照每个合同的不同纳税起征点进行报税,从而实现实际所得税缴纳金额减少的目的。

问题分析

这些案例背后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1. 虚假报税:企业利用劳务外包合同逃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社会保险费逃避:企业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外包公司,避免支付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应对之道

针对劳务外包偷逃税款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应对之道:

  • 加强监管:加大对劳务外包企业的监管力度,审查其劳动关系和纳税情况,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 优化税收政策:针对劳务外包税收缺失的问题,完善税收政策,提高对劳务外包企业的纳税要求。
  •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企业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大家对劳务外包的合法性和风险的认识。

结语

劳务外包偷逃税款是一种严重损害国家财政利益的行为,对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也会造成影响。加强监管、优化税收政策以及加强宣传教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劳务外包环境。

感谢您认真阅读本文,相信通过本文的内容,您能更加了解劳务外包偷逃税款的问题,并为应对此类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与方法。

七、请问各位做账中计提税款根据什么计提,原始凭证都没,那金额怎么知道?

需要知道具体是计提什么税款,才知道是根据什么计提的。比如计提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金额乘以附加税税率计提。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7%或5%,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再比如季度所得税是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计提。

八、偷逃税款巨大十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吗?

可以,但不是公安机关,是向税局举报。将已有的证据提供给工作人员。

九、会计中计提税中税什么意?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的意思。在会计中,计提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实际上应由当期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税金,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到本期成本、费用中。税金一般需要计提,但印花税除外。

十、不计提折旧会怎么样

不计提折旧会怎么样?

折旧是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因其价值的逐渐减少而计提的一种虚拟支出。计提折旧后将减少企业税前利润,推迟支付所得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然而,有时企业可能会选择不计提折旧,这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将从税务、财务和企业经营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税务影响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选择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已计提的折旧,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缴税额。然而,如果选择不计提折旧,税前利润将较高,企业需要缴纳相应较高的所得税。

此外,不计提折旧还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稽查中面临风险。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面临罚款甚至处罚的风险。

财务影响

不计提折旧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首先,不计提折旧将导致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保持不变。在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的价值不会减少,会使企业的资产总额相对较高,从而提高企业的资本周转率。

其次,不计提折旧会导致企业的利润虚高。折旧是一种成本,计提折旧后会减少利润,反映了企业资产逐渐耗损的真实情况。如果不计提折旧,企业的利润将被高估,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误导,甚至影响企业的估值。

此外,不计提折旧还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固定资产的购买通常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计提折旧后,企业可以分摊这笔资金投入到每个会计期间中。如果不计提折旧,企业的现金流量将产生更大的波动,可能会对企业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经营影响

不计提折旧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 首先,不计提折旧将导致企业资产净值的快速增长。固定资产的价值不会随着折旧而减少,会使得企业的资产净值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 其次,不计提折旧可能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如果企业未计提折旧,实际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资产的耗损情况,可能会造成对资产价值的高估,进而影响到对新项目的投资决策。
  • 此外,不计提折旧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折旧代表着企业资产的使用和耗损情况,与其他同行业企业相比,不计提折旧的企业可能面临着更早更频繁的资产更新和更高的维护成本。这将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不计提折旧对企业的税务、财务和经营都会产生明显的影响。虽然不计提折旧可能会使企业的税前利润较高,但也会带来税务风险和财务隐患。同时,不计提折旧还可能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在决定是否计提折旧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与税务、财务专业人士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