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计税的减免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计税减免税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简易计税方法下,在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减免时,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二、简易计税的税率?
简易计税税率是3%、5%。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方法,征收率一般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④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三、什么是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一般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等应税服务的,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的包清工业务也可以按简易计税交税。
四、简易计税怎么算?
简易计算就是销售方取得的全部价款除以1+征收率,再乘以征收率。即税款=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五、申请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必然大大减少。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格式适配),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四、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按6%税率征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等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应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六、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主要有以下5种情形: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3)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长途客运、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停靠站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地铁、城市轻轨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第(五)项第2款规定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为什么要有简易计税?
1、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简易计税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身份,也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一般纳税人默认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13%,9%,6%,0%。小规模纳税人默认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特殊业务5%)。
根据税务局规定,一些特定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方法,适用3%的税率(部分业务是5%)。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步骤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比如,开票收入是103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为103÷(1+0.03)×0.03=3万元。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一旦选择针对某项业务采用简易计税,那么36个月内不能改变;
2.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需要独立核算,与该业务有关的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需要记入成本;
3.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只能按照简易计税的征收率(3%或5%)开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
九、简易计税会计分录,结转的时候怎么做?
第一,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第二,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银行存款
十、建筑业简易计税例题会计分录
建筑业简易计税例题会计分录
建筑业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熟悉相关的计税例题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通过详细的例题分析,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建筑业相关的会计处理。
例题1:
某建筑公司在2021年6月1日开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和装修工程,业主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6月份与某房地产企业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5万元。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6月10日
- 合同服务期: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
- 合同款项:2021年6月10日,收款10万元;2021年7月10日,收款15万元;2021年8月10日,收款1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根据建筑业纳税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1. 在建筑业初次确认从业情况时,需要记录注册资本。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资本公积-注册资本 100万元
- 贷:股东(或业主)权益-普通股 100万元
2. 在签订合同后,每次收到合同款项时,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 贷:应收账款 10万元
3. 在服务期内,需要确认收入,利用合同签订日的合同总金额来计算每月确认的收入。因此,在6月份,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应收账款 15万元
- 贷:营业收入 15万元
4. 在未来两个月的每个月底,同样需要进行收入确认的分录。因此,在7月末和8月末,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应收账款 10万元
- 贷:营业收入 10万元
例题2:
某建筑公司在2021年4月1日开始承接了一项房屋建筑工程,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签约和收款情况如下:
-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3月10日
- 合同款项:2021年4月1日,收款20万元;2021年6月30日,收款50万元;2021年10月31日,收款80万元;2022年2月28日,收款5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
1. 在建筑公司确认与业主签订合同时,需要记录合同总金额。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在建工程 200万元
- 贷:应收账款 200万元
2. 在每次收到合同款项时,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20万元
- 贷: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 20万元
3. 在服务期间的每个月底,需要确认当月的收入。因此,在2021年4月份,我们需要进行如下分录:
- 借:应收账款 10万元
- 贷:营业收入 10万元
类似地,在2021年6月份、2021年10月份和2022年2月份的月底,我们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总结:
通过以上两个例题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建筑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在处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款项时,我们需要进行应收账款与银行存款之间的对应处理,并根据服务期间的不同,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对于初次确认从业情况时,还需要记录注册资本的分录。这些会计处理对于建筑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希望本文的例题分析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建筑业的会计处理,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借鉴和应用。
**Note**: The content generated here is a blog post in Chinese about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using example scenarios. It covers the accounting entries related to contract signing, receipt of contract payments, revenue recognition, and the initial recognition of the company's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