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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与非收入准则的区别?

82 2024-12-07 11:08

一、收入准则与非收入准则的区别?

区别是:新收入准则规定的都是日常经营收入,非收入准则规定的都是非经营收入,比如出售固定资产,出售报废资产等。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合二为一了,收入的确认标准由现行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变成了企业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客户取得了商品或者服务的控制权。

二、会计四大准则收入准则

会计四大准则:

1、可靠性准则。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要如实反映。

2、相关性准备。会计信息的有用与否,关键取决于是否被使用者的角色所需要。

3、可理解性准则。会计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和使用,不能过于繁琐。

4、可比性准则。要求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互之间的可比性。

会计八大原则:

1、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更加偏向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2、谨慎性原则。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可高估。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更加注重交易或者会计事项的经济实质。

4、可比性原则。具体分为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

5、相关性原则。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和使用者的角色需要相关。

6、明晰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要便于理解和使用。

7、及时性原则。不论是会计交易还是会计事项,应当及时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也不能延后。

8、客观性原则。会计信息要实事求是,不能掺入个人的主管因素。

三、收入确认准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①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②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①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② 实务中,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③ 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①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② 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最后,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新收入准则全文?

1、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

2、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时以“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依据,新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准则对于风险报酬转移的描述不够具体,导致实务中对个别业务收入时点的掌握存在难度。新准则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必须同时符合下列5个条件: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可见,新准则对于收入时点的判断更加清晰,也更加易于操作。

3、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废除“完工百分比”法,引入“履约进度”计量方式,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实务中企业取得收入的方式有一次性或周期性,如建造行为、软件开发行为,均为周期性交易行为,在新准则中被称为“某一时段履约义务”。直接销售商品的行为大部分为“某一时点履约义务”。而对于某一时段履约义务行为,收入确认可采用“履约进度”,废除此前的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在实务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弊端,毕竟大多数业务无法准确预估总做工作量,也很难将完成百分比做可靠估算。

4、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且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比如销售佣金。对于该类成本,明确按照相关合同确认收入的基础进行摊销,而非如办公费等项目,在发生时一次计入当期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如某广告公司承接业务,先行支付第三方佣金,之后再开始广告设计活动,此时,应将支付的佣金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待合同完成,与收入在同一时点进行结转,计入“营业成本”科目。

5、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是总额还是净额。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如订票业务企业,其向客户收取全额的票款外,又收取了一定金额的手续费,依据新准则,由于票据的所有权由实际经营机构持有,订票机构仅是代理人身份,故其收入确认应仅就其收取的手续费。

五、收入准则详细讲解?

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用“五步法”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

第一步:识别合同。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分摊交易价格。第五步:收入确认时点或期间。

六、会计准则和收入准则的区别?

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业的一个行业规范,而收入准则只是是会计准则的一个部分

七、2021新收入准则收入如何确认?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八、新收入准则怎样确认监理收入?

应当在企业履行了监理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监理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般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九、新收入准则通俗讲解?

新收入准则的发布,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开启了收入确认新篇章。新准则收入确认的理念与旧准则是完全不同的,旧准则在解决实务时存在一些边缘化的地方,对特殊交易指引不清晰。

新收入准则下,不再机械地区分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还是建造合同,而是采用了一个统一的模型,一个模型就能解决各行各业收入确认的问题。这个模型就是“五步法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多重安排的合同,或者是复杂、特殊的交易,新准则都提供了更多的指引。

十、cpa收入准则所有分录?

当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扣除退货率后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预计负债一一应付退货款【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倒挤】

应收退货成本【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

贷:库存商品【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2.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了重新评估借:预计负债一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3.退货期满

①如果退货率与预计相同:

借:库存商品【按照实际退货数量计算的入账金额】

预计负债一应付退货款【结转该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会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收退货成本

②如果退货率低于预计标准

借:库存商品【按照实际退货数量计算的入账金额】

预计负债一应付退货款【结转该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