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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离职没有移交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69 2024-12-24 14:02

一、会计离职没有移交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者正常离职,劳动者交接不一定非要对口会计进行交接,只需要将工作或相关内容交接给用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即可,具体由谁来接替工作由公司自己定义,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双方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如果劳动者是自离的,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比例承担损失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接后如何区分移交人与接交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后账簿出现问题责任,前任会计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后的后任会计对交接后的所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账簿。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扩展资料: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1、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上列示的数据进行逐项点收。

三、会计移交清单范文?

名称:会计移交清单。内容包括:单位全称,移交岗位名称,移交资料名称,数量,使用或保管地点,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监交人签字。

四、会计移交表怎么保管?

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临时保管两年,再移交档案管理部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档案管理部同意。

财务部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1.会计核算电子账套应设置自动备份功能,每天在服务器上进行自动备份,并且一周最少一次将备份帐套拷贝至移动硬盘。年度账套应刻制成光盘,以利于长期保存;

2.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0日前完善附件,整理装订完毕;会计账簿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打印完毕,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3.财务报告、管理性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的保管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纸质部分需在次月20日前整理归档,电子文档需妥善备份,避免丢失;

4.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纸质申报表、纳税辅助说明资料及其他税务局要求报送资料、统计局报送资料等)需在次月20日前整理归档,并于年度结束3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以便于长期保存;

5.发票应将未开具发票及作废发票全联分别保管,作废发票必须各联齐全;

发票的存放和保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如有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需建立发票领用制度,设“发票领用登记本”,领取时要记载领用日期、发票号码、开具项目、金额,并由领取人签字。

收据保管参照发票保管的办法执行。

6.审计报告、税审报告、评估报告、内审报告等外部鉴证、咨询资料,应将纸质部分按类别、年限归档,妥善保管;各类鉴证、咨询资料应取得电子版本,妥善存储;

7.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需编制会计移交清单,会计移交清单应作为会计档案的一部分,存档保管;

8.各类档案的保管需建立子档案目录清单,并且打印一份粘贴在档案盒上,以方便查找。

9.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公司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符合上述条件,且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财务部向档案管理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档案管理部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五、公司主体责任移交是什么?

公司主体责任移交是公司的一个负责权,决策权。是对事物的一个处理的权利移交。

六、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和会计移交清册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但是也不是说必须由会计整理编制,如果公司的职责划分中明确把这部分职责划分到档案管理部门,也是可以的。或者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但档案管理人员自愿承担也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没有规定、档案管理部门又不愿意做,你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七、会计移交手续怎么写?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做的工作如下: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

八、如何做会计移交表?

根据账簿规则:

1、记账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在交接记录栏内填写交接日期、交接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并盖章。

3、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4、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九、会计移交手册由谁编制?

会计移交手册由移交人编制,移交手册要写明移交原因(退休,辞职或调职等),移交事项(已完成情况和未完成事项及原因),特别是往来账形成原因,具体时间及对账情况等,都需要详细说明,未完成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要核对无误等,移交人,接收人和监督人分别签名盖章,注明移交日期

十、会计移交流程及步骤?

会计交接的四个步骤: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