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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销律师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242 2023-12-20 02:05

一、被吊销律师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吊销律师执照的有以下情形:

一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 第五十一条 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注册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公司法211条吊销八种情形有哪些?

211条具体规定如下: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涉及到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法院就不准许撤诉。 一审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情形下,法院应当准许,但具有5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不准许撤诉。这5种情形分别是: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的,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经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的;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告申请撤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告滥行诉权或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恶意诉讼的;行政案件的原告迫于行政机关压力而申请撤诉或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未做出实质性改变的。二审法院应准予上诉人撤诉,从审判实践看,遇有下列情况,不宜准予撤回上诉:  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或发回重审的;  2发现上诉人为了规避法律而申请撤诉,如果同意上诉人撤回上诉,势必侵害被上诉人合法权益的;  3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而仅有一方申请撤回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不因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而终止诉讼;  4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上诉人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是驳回了上诉人的撤诉请求,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第二审程序仍将继续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建造师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建造师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建造师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建造师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建造师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建造师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建造师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建造师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六、2022新交规对农村吊销驾照的情形?

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

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

4.借车不出事算你命好,但是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出事的话,不但驾驶者要受到处罚,作为车主的你也要承担相关责任,驾照也照样会被吊销。而且是,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终身禁驾,这可不仅仅是吊销那么简单了。

6.出现违反交通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也会被直接吊销驾照。

8.遮挡车、伪造车牌、伪造假临时牌照的,均要被吊销驾照。需要强调的是,按照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除罚款2000-5000元和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15日以内拘留。

9.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满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过期讲重新报名考试。

10.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十五日内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被直接吊销驾照。

七、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哪些?

视同销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内容,将自产产品用作职工福利,将自产产品和外购产品用于股利发放,将自产产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等建造,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等其他用途,都称之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分别是:

①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④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⑥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相应的法律责任。

拓展资料:

附条件的中标无效和无条件的中标无效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中标无效均有附加条件,即“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我们称之为附条件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三种违规情形,并不必然导致中标无效,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足以影响中标结果时,才会中标无效。如何确认“足以影响中标结果”?这要从实施违规行为的情节、产生影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最终认定中标是否无效。

而《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中标无效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只要出现所列举的行为之一,必然导致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无条件的中标无效。

对于中标无效的,该如何处理?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九、评委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评委应回避的情形有如下情形: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国家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公平进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文件规定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其他情形。

十、细微偏差的情形有哪些?

结论:细微偏差的情形有很多种。原因:细微偏差在各个领域和场景中都有可能发生。例如,在科学实验中,仪器的读数误差,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变化都可能引起细微偏差;在机器学习中,数据集的轻微变化也可能导致模型的输出产生偏差;在人际交往中,细微的肢体语言、声调语气都可能传递出不同的信息,引起偏差。

内容延伸:细微偏差对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科学家和工程师需要通过精准的实验、高质量的数据和精细的算法来减小偏差,从而获得更准确的结果和更高的可信度。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重视细微偏差的影响,提高对细节的关注和把握能力,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周围的信息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