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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武威凉州区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告

62 2023-04-23 07:46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切实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区上决定从全区农村学校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共选调教师82名。

1.高中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化学1名、英语2名、政治2名、生物1名。

2.初中40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6名、政治2名、物理 3名、化学1名、英语6名、历史3名、地理4名、生物3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1名。

3.小学20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10名、英语3名。

4.幼儿园12名。

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不足1∶3时按1∶3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者方可参加选调:

1.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初始学历为师范类二本及以上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可放宽至2013年6月30日以前。

2.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即报考高中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即报考高中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具备相应的学科专业。报考学科和所学专业必须一致,其中报考幼儿园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专业。

6.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7.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过党政纪处分者。

2.近一学年内(2013年8月25日至2014年7月15日)累计旷职一天以上、或累计请事假十五天以上、或累计请病假三十天以上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符合选蠢宴调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学区、学校按选调资格条件审核后,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确认),于2014年7月23日至7月27日到区教育局报名。若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

2.报名时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兆弊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所报岗位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四个组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考试费150元。

(二)资格审查

凡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和编办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高中、初中、小学的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专业知识。

2.笔试总分为150分。

3.笔试时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1.在张义镇中小学工作的教职工加3分。

2.夫妇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工作的在编正式教职工加1分。

(五)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照顾加分,即为教师本人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调对象

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学科计划名额,分学科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总成绩依次确定选调对象并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缺学科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选调。

(七)公示

按照报考学科,对所有教师的成绩及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正式确定选调对象。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成立选调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城带猜银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永平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 晖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苏万俊 区教育局局长

刘景鹏 区人社局局长

张万栋 区编办主任

曹德福 区财政局局长

张以德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选调实施方案,承办选调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苏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选调。

(二)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报名期间正常上班,集中办公,对参加选调教师的资格集体把关,认真审核,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参加选调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本人有关材料,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凡发现在此次选调教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本年度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不合格”,在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四)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其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