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全国知名高级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搜数
7.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本科专业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按有关规定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9日0:00至12月13日17:00止。
2.报名要求: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hsfzrss@163.com,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数学教师),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扫描件。
⑤所有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旁毕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世启首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相关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见本公告第四项“报名”的第(一)条“报名方式”第2点“报名要求”中对应聘材料的要求(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教学试教和德育试教,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德育管理能力等。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面试总用时为30-40分钟。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加试方式另行确定。考试总成绩随同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二级乙等以上”即指包含二级乙等。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6305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86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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