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业务教学计划
备课方面。
课堂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主阵地,是学生茁壮成长的快乐园。为了使每堂课短短的40分钟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信息量多、形式活跃、贴近学生的年龄特点。我将注重在课前、课中、课后三个方面下功夫。课前认真备课。作到课前再备课,备教材、备学生,保证课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充分。课堂上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轻松地学习氛围,愉快的心情是产生学习兴趣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将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入手,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后及时反馈,记下教学中的成功点和失败点及改进方法。二、学年教师业务工作计划
随着培训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抢夺生源的战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程度。
一句话形容,要想进一步开拓市场,无异于是从其他机构的口袋里拿钱。基于这种情况,各位校长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市场招生上面。但是,我们做的是教育,各位学员来到我们的机构,就只为一个目的,这个目的也是家长最为看重、最为关心的问题,那就是——成绩。市场活动做得再绚丽再抢眼,学员来了,成绩却没有提高,短期来看,影响的是续班率,长期损害的却是品牌。培训学校要抓住手里的生源不流失,做好续班,扩大转介绍率,做出名气做好品牌,这些工作的关键就在于做好教务教学。那么如何才能保证高质量的教学呢? 首先,要做好教学部年度团队建设计划。教学计划是必须且非常重要的工作,一份好的教学年度团队计划既可以保证教师在未来一年中的工作成长,也可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试想家长前来咨询,一份详尽而完善的教学计划,肯定会为你的机构增色不少。其次,年度教学服务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节庆活动、课程促销)。教学计划已经有了,接下来就是根据教学特色,配合相应的节假点,做出更具体的节日活动策划、课程促销活动的策划案以及实施步骤。第三,教学团队对市场招生工作的支持计划(公开课、汇报课、家长会)。教学就是为学员服务的,独有的教学特色,对学校市场招生将提供最大化的支持。抛开其他外在条件,仅仅是我们的教学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学员成绩这一项,就足以征服万千家长的心。最后,教学部日常教学、教研活动的计划(集体备课、观课、评课)。大的计划已经完成,剩下的就需要落实到日常教学之中。备课、观课、评课都是教师必不可少的功课,只有练好了基本功,才能整体提高教学质量。三、教师业务工作计划2021年
安全计划主要是主要溺水,让同学不要野浴,要有家长陪同前往游泳
四、教师学期业务工作计划
学生会女生部工作计划书 新学期我们任务艰巨,同时责任重大,作好女生工作,维护好女生权益帮助 女生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是我部“服务女生”的宗旨。也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我们的一分力量。
工作宗旨:提高我院女生的综合素质,展现我院女生的风采; 搭建女生与女生,男生与女生,女生与老师之间的交流平台; 探索出一条属于女生部自己的工作路线,把女生部发展成为一个团结、创新的综合的服务部门。
为使我部的工作有一个漂亮的开始,为以后的工作做铺垫,使各项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我部制定了这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强抓生活作风问题 大学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场所,有相对宽泛的时间,使我也有了更多的社交活动,在次同时,我们有很多同学都对自己的生活放纵,安全也就有了问题。
虽然我们都是成年人,但是安全无小事,因此,女生部计划在今年加强生活作风问题的检查,对所有的问题严肃处理。
对卫生习惯也会严加检查,使每个人都能在一个优雅的环境里生活,能在大学校园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给自己给别人留下美好的回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大学生应充分认识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特点和要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社会公德的境界,是在不起眼的一举手一投足间慢慢升华的,因此,女生部计划在今年宣传全系女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参加志愿者服务。
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三,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大学不同于高中,大学很多的时间都是在寝室。然而,寝室又象一个小家庭,人多事杂,但是毕竟在学校,我们主要的是学习,在那样的一个“小家庭”中,我们会忘记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我们会失去自我,忘掉自己的责任,总会在嬉闹中一小时一小时,一天一天的让时间溜走,只剩我们在抱怨,抱怨大学空虚,无聊,抱怨自己没有成就。
因此,女生部会在这方面多做工作,尽量归所有人一分安逸的时间用来学习,充实自己,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好的回忆,不至于在多年后,对自己的大学生活仅仅是一片空白的回忆。四、礼仪工作1、收集相关礼仪资料,供负责礼仪的女生学习,使得礼仪工作更专业更优秀。
2、认真做好领导接待工作,出色服务。
3、随时准备为我院其他大型活动作好礼仪工作 我会全心全意的工作,相信我们女生部这学期的工作比上学期作的更好!活动策划一﹑活动介绍1﹑活动主题:绿色•环保2﹑活动名称:旧物换新装,彰显新个性3﹑活动目的: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和科技文化建设,展 示我校全体学生团结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良好平台。
4﹑活动对象:全校师生5﹑活动时间:2011年12月14日6﹑活动地点:多功能报告厅7﹑主办单位:亳州师专校学生会女生部二﹑活动准备(12月2日--12月14日)
1﹑前期宣传:由宣传部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张贴于宣传栏,并联系各系宣传部女生部进行宣传,鼓励大家积极参与2﹑女生部和实践部一起外出拉赞助3﹑购买活动必需品:气球,彩带﹑矿泉水﹑一次性纸杯﹑邀请函等4﹑后期宣传:写邀请函,邀请校系领导,校系学生会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等前去观看,邀请评委老师并请校学生会各部门出一位成员当大众评委5﹑后期准备:统计各系推选的优秀作品名单,通知选手决赛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6﹑开会安排晚会会场人员:安排礼仪生迎宾,给嘉宾递送茶水,展示选手作品,收取评委评分和大众评委分数(要求服装统一);邀请校学 生会纪检部成员帮忙维持会场秩序;邀请校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协助我部成员进行分数统计工作;比赛开始之前安 排我部成员负责选手PPT拷贝三﹑活动内容第一部分:选手签到抽号(18:00--18:25)第二部分:观众入场(18:25--18:50)第三部分:主持人介绍嘉宾(18:50--19:00)第四部分:比赛开始(19:00--20:40)第五部分:清理会场四﹑活动过程1﹑女生部﹑办公室及纪检部成员提前布置会场2﹑主持人及礼仪生提前开始化妆3﹑礼仪生迎宾女生部
五、教师业务工作计划范文大全
1.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叫某某,现年岁某某,现住某某,现有某口人生活,我于某年某月因病在某住院治疗。
2.经检查确诊为某某,全身疼痛无法行走,四处借债花了某万元,先后在某某等医院医治都没有结果。
3.现在回家治疗,目前瘫痪在床,需要长期服药,还需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查,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我没有生活来源,现在需要向国家申请资助,希望批准。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六、教师业务工作计划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位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