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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教师评选方案

288 2023-07-01 15:11

一、功勋教师评选方案

14 年教龄,资深雅思阅读教师:张乐,资深雅思听力教师:洪岩,资深雅思口语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郑茵,13 年教龄资深雅思写作教师:魏紫,上课的就是这四位老师。

二、功勋教师奖状模板

这个问题的参考答案;

《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是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2017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该条例的颁布旨在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和开展表彰奖励,中央和国家机关、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等面向社会或者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表彰奖励,适用本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

第四条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组织实施,负责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开展表彰奖励的评选等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第五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第六条 国家勋章包括“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

“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友谊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第七条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第八条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 “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第九条 “共和国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评授指评选授予,按设定条件好中选优,评选确立,一般每 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普授指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与者、参加者均可授予。

国家荣誉称号一般通过评授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

第十条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建议人选,报请党中央同意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程序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并签发证书。

第十三条 国家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时间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

第三章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勋章和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 党中央设立“七一勋章”和荣誉称号,中央军委设立“八一勋章”和荣誉称号,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国务院设立荣誉称号,授予在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崇高精神风范,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

第十六条 国务院荣誉称号采取不定期授予的方式,具体名称根据被授予对象的事迹特点确定。

第十七条 国务院荣誉称号采取提名方式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提出国务院荣誉称号初步建议人选。

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提出国务院荣誉称号初步建议人选。

第十八条 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方面的初步建议,经过资格审查、评选、考察等环节,提出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建议人选,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总理签发荣誉称号证书。

国务院可以直接决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九条 授予国务院荣誉称号,应当举行专门的颁授仪式,向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奖章、证书。

第二十条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可以联合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章 国家级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可以给予国家级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表彰奖励名称一般冠以“全国”、 “国家”等,具体名称可以根据被表彰对象身份和事迹特点确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级表彰奖励分为定期表彰奖励和及时性表彰奖励。定期表彰奖励项目一般每5年开展1次。对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集体可以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表彰奖励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承办单位提出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推荐。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三)初审。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有关方面初审同意后,省部级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并组织公示。

(四)复审。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有关方面组织复审,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组织公示,按程序报批。

(五)决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表彰人选,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章、奖牌、证书等。

(六)备案。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将表彰名单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对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口外交流合作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外国人,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集体,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等省部级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九条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等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应当经本地区省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个。

第三十条 部门和地方的表彰奖励定期开展,一般每5 年开展1次。特殊情况可以开展及时性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名称一般冠以本地区、本系统称谓,并与国家国家荣誉称号,以及国务院荣誉称号相区别。

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评选程序,参照国家级表彰奖励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应当事先将工作方案报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组织实施。

第六章 纪念章

第三十二条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可以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荣誉性纪念章。

第三十三条 荣誉性纪念章名称应当冠以体现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特点的限定词,一般不分级分类。

荣誉性纪念章一般应当向参与过该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颁发。

第三十四条 纪念章作为荣誉性纪念,重在精神鼓励,不享有有关待遇。

第三十五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颁发荣誉性纪念章。

第七章 待遇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设立党、国家、军队功勋簿。“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党、国家、军队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勋章获得者,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者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及其功绩应当记载于功勋簿。

第三十七条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按照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等应当给予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关心和帮助,开展走访慰问、培训交流、休假疗养等活动,可以邀请其参加重要庆典和重大活动。

建立困难帮扶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及时予以救助。

第三十九条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荣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声誉。

任何人不得出售、出租证书及勋章、奖章、奖牌、纪念章或者将其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四十条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功勋荣誉表彰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撤销其所获功勋荣誉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对被撤销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个人,应当收回其证书及勋章、奖章等,撤销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相应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对被撤销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集体,应当收回其证书和奖牌。

第四十二条 对擅自举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活动、借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活动收取费用或者营利的,以及在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中拘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生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本条例规定授予功勋荣誉、给予表彰奖励条件的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施行后去世的,可以予以追授。

第四十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8月8日起施行。

三、教师功勋荣誉表彰称号

把的光荣称号去掉或者把“被评为”改成获得了

四、功勋教师奖牌图片大全

1991年白洋淀夏令营世界华人中学生作文大奖赛特等奖的作品:

大赛设特等奖15名,一等奖800名,二等奖3000名,三等奖5000名,并设组织奖(奖励组织参赛单位)100个。

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

五、功勋教师证书

2017年8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明确了功勋荣誉表彰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类别设置、标准条件、奖励颁授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和程序,为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功勋荣誉表彰共分为几类?

《条例》将功勋荣誉表彰分为4类,分别为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和纪念章。

(一)勋章。有“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前二者属国家勋章,是国家最高荣誉。“七一勋章”由党中央设立,“八一勋章”由中央军委设立。

(二)荣誉称号。按照荣誉高低又分为国家荣誉称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荣誉称号。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等。国务院荣誉称号名称根据被授予对象的事迹特点确定。

(三)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表彰奖励和地方部门表彰奖励,前者指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名称一般冠以“全国”、“国家”等,后者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名称一般冠以本地区、本系统称谓,并与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以及国务院荣誉称号相区别。

(四)纪念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可以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荣誉性纪念章。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颁发荣誉性纪念章。

二、原国家批准我省评比达标保留项目能否继续开展?

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国家原批准的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不再作为开展表彰活动的依据,各部门不得再自行开展。省直部门如需开展表彰奖励应按程序申报。

经国家批准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符合表彰周期的,目前可按批准的项目名称继续开展,不需重新申报。

三、市、县能否开展表彰奖励?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可设立表彰奖励项目。

四、表彰奖励项目设立、调整和撤销的申报审批程序?

1.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保留表彰项目,需调整项目名称的,由承办省直部门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归口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2.(市、区)党委、政府申报的表彰奖励项目报所在市(州)党委、政府同意后,由市(州)党委和政府连同本级申报的表彰奖励项目一并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直部门申报的表彰奖励项目直接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五、表彰奖励项目设立、调整和撤销的申报审批权限?

1.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等省部级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2.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等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六、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项目的数量如何控制?

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个。

七、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项目的开展周期怎样?

部门和地方的表彰奖励定期开展,一般每5年开展1次。特殊情况可以开展及时性表彰奖励。

八、荣誉是否可撤销?

1.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功勋荣誉表彰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其所获功勋荣誉表彰奖励。

2.对被撤销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个人,应当收回证书及勋章、奖章等,撤销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相应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对被撤销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集体,应当收回其证书和奖牌。

六、功勋教师事迹展示

回答如下:教师红烛奖是由中国教育报和中国教育电视台共同举办的全国性教师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以下是一位获得教师红烛奖的教师的先进事迹材料。

姓名:张老师

性别:女

年龄:45岁

职称:高级教师

所在学校:XX中学

先进事迹:

张老师是一名地理教师,她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探究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课堂讲授、教学实验、小组讨论等,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感受到知识的乐趣和实用性。她还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地理实践活动,如考察野外地理环境、制作地图等,让学生亲身感受地理知识的实际应用。

除此之外,张老师还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她曾组织学生到当地的社区、农村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当地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她还通过网络平台,与其他地理教师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心得,为提升全国地理教育水平做出了贡献。

由于张老师的卓越表现和杰出贡献,她被评为2019年度教师红烛奖获得者,为全国教育教学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七、功勋教师奖牌设计

他没有拿到过金牌,但是他做教练非常的优秀,调教出了张继科和马龙两位大满贯级别的运动员,是中国乒乓球队功勋教练员

八、功勋教师获奖感言

这里有一些我所知道的,仅供参考

比如:

       桃李满天下   :不世之功  , 不世 非凡。指极大的功劳不赏之功 ,形容功劳极大。

       赫赫之功 :赫赫:盛大显著貌。显赫的业绩。形容功劳极大。

      劳苦功高 :出了很多力,吃了很多苦,立下了很大的功劳。

      功盖天下 :功劳天下第一。功高不赏 功:功勋,功业。赏:赏赐。

      功劳极大:无法赏赐。形容功劳之大。

        功高望重 :功,功劳,功绩。望:名望,声望。功劳和名望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