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属于纯文职人员,其招聘条件是:
1、22至35周岁;
2、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老师的义务有: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5、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老师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其次可以说是技术人员。教师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老师是孩子们的第二任父母他(她)可以帮助孩子更好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