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代码?
江苏省宿迁市的师范类公办专科院校
代码 14610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Suqian Higher Normal School)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是一所全日制省属市管的师范类公办专科院校。
学校前身是于1956年创办的宿迁县师范学校,1985年更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2005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2007年,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整体搬迁到湖滨新区大学城。2017年,学校升专创建正式纳入省 “十三五” 高等教育发展规划。[1]
截止2021年,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100人,专任教师208人,设有5个教学系部,开设5个高职专业。[5]
中文名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外文名
Suqian Higher Normal School
简称
宿迁高师
创办时间
1956年
办学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师范类
学校特色
中等职业学校
主管部门
江苏省
现任领导
校长:韩勇[4]
高职专业
5个
院系设置
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三系、旅游管理系、艺术系、体育系(筹)
校训
进德修业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1号
主要奖项
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国家教师科研基金“重点课题科研单位”
宿迁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市直教育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奖
二、宿迁泗洪公办教师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看这个小学是不是公办的学校咯,而且教师本人也得是正式的员工,五险一金都有的!
三、请问教师的办理住房公积金问题?
住房公积金没有强制性规定
我认为没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福利,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为职工交住房公积金。
四、宿迁公积金在职的怎么提取?
1、在职期间,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依法申请提取。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即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收入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的比例的等情形。
3、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况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