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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聘用实施方案?

293 2024-04-04 13:07

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聘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闻喜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学生假期文化生活,根据公益活动有效开展的需要,拟聘请一批校外辅导员。

根据公益活动项目以及活动内容的需要,校外辅导员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1、应是行业模范代表人物,并热心致力于青少年公益事业者;

2、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成员;

3、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

4、有正规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

5、军人、警察等;

6、有正规资质的社会团体或协会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

二、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自愿担任校外辅导员,开展校外辅导、帮教等活动;

2、在辅导过程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逐渐树立正确的三观,树立远大的理想,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决心;

3、当好活动开展的参谋,为学生教育活动组织策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二、校外机构收费标准?

没有什么标准,每家机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班课四十到120/小时,一对一两百左右,小学生

三、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注册:机构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师资力量:机构必须有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

教学设施:机构必须有适宜的教学设施和场地,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安全。

教学质量:机构必须有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四、上海校外培训机构标准?

一般地,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

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有与所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计划及教材。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的省市还会强调其他基本条件,如广东省要求应具备“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二)举办者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且要求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举办者一般划分为以下3种形式:

1、法人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

除上述两条件外,大部分省市还要求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这里不是指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自然人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2)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3)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办学者(指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数额、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三)场所条件

1、《意见》之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2)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3)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2、地方要求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

(2)有些省市细化了建筑面积、租赁期限等要求:

①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

②应提供清晰的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③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上海、广东、山东、广西要求不少于200平方米;河北要求不少于300平方米;北京要求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

④如场地系租赁,应签署的租赁合同期限:上海、山东、广西要求不少于2年;北京、广东、河北要求不少于3年。

⑤禁止作为办学场所:北京不得使用地下室、居民住宅等;山东不得使用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居民住宅等;广西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

⑥寄宿制机构:上海(对文化教育类机构)、山东、河北要求应当配备与寄宿学生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对于宿舍面积,上海要求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山东要求其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

3、教学点

校外培训机构在法人办学许可证所记载地址之外的场所,开展培训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设立教学点,应当按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公司登记。申请设立教学点的民办培训机构,除应当具有较强办学实力、达到相应信用等级外,其拟设立的教学点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要求的办学场所及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

(2)配备专职负责人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其任职条件参照民办培训机构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执行。

(3)配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

(四)师资条件

1、《意见》之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3)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5)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例如,国家对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中的外国籍教学人员就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这类人员应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具有符合语言教学特点的相关国际语言教学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地方要求

(1)北京、浙江、山东等地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全体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机构网站和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2)专职教师数量:北京、上海要求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单个教学场所(含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河北、广西要求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 1/3。

本文介绍了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的第一部分——基本条件、举办者条件、场所条件、师资条件,下一篇专栏文章将就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的第二部分——管理条件、资金条件、机构与人员条件、课程及教材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五、校外兴趣班收费标准?

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

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六、公招职称聘用标准?

(一)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4年;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助师级职务工作满2年。

(四)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7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2年;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五)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5年。

七、乡镇聘用干部补助标准?

乡镇受聘干部的待遇名词解释:

乡镇受聘干部在政治上享受国家正式干部的待遇;在经济上执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其职务工资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办理,并同国家机关其他干部一样,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资;享受同级国家干部的保险福利待遇,因公致残,享受同级国家干部的工伤待遇。

从农村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不转户口,不吃商品粮,不收回责任田;聘用期满解聘的,可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6年以下的(含6年)每满一年除发给本人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外,加发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额的生活补助费;7年以上的,从第7年起,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本人一个半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对于中途解聘人员,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触犯刑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八、上海聘用外籍人员标准?

上海聘用外籍人员的标准是:

1. 受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符合各单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

2. 受聘人员年龄:应聘专技岗位的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管理岗位的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受聘人员学历: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 受聘人员户籍:应聘人员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年龄须满符合本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年限。

5. 受聘人员职称: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6. 受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聘单位规定的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恕不另行通知。

7. 受聘人员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设置的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8. 受聘人员身体条件: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9. 受聘人员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0. 受聘人员学历: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受聘人员户籍:应聘人员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年龄须满符合本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年限。

12. 受聘人员职称: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13. 受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聘单位规定的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恕不另行通知。

14. 受聘人员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设置的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15. 受聘人员身体条件: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九、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验收标准?

培训机构的消防验收标准是整体消防系统都处在正常运行和设计规范范围之内,就可通过验收

十、天津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

 ☑市内六区学校: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80元标准收取,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班原则上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00元标准收取

  ☑其他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