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教师职称评审?
2021年教师职称申报需要填写评审表并上交相关印证资料。评审表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身份证号码等等)、公开课证书、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中级职称一篇以上论文,高级职称两篇以上)、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合格证、指导中青年教师印证资料等。
二、教师职称评审流程?
教师想要评定职称,则要先满足对应的工作年限以及学历,其次则是要符合不同级别的职称,所提出的其它要求。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申请表给填写好,并准备相应的资料,方便评委进行核查。
经由核查以及公示之后,如果没有任何的问题,则能领取到相应的职称证书。
三、教师新职称评审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2017教师职称评审公示
2017教师职称评审公示
尊敬的教师同仁们:
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我校将于2017年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特向全校教师公布本次评审的公示名单。
评审标准
本次评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为主要评价指标。以下是具体评审标准:
- 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 科研成果: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和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
- 教学业绩: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主要包括学术报告、教材编写、教学奖励和学生评价等方面。
- 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主要包括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
公示名单
根据评审标准,经过初步筛选,我校评审委员会已确定本次评审的公示名单如下:
- 张晓: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
- 王艳: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 李强:讲师,博士学位,教学业绩突出,科研项目丰富。
- 刘娟:助教,硕士学位,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优秀。
申诉流程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评审条件,但未出现在公示名单中,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申诉:
- 准备好相关申诉材料,包括教学记录、科研成果等。
- 将申诉材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日。
- 评审委员会将重新评估申诉材料,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公示名单。
- 最终评审结果将于2017年6月1日前公布,请教师同仁们及时关注通知公告。
希望广大教师同仁们积极参与本次评审工作,通过评审提高教师职称,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祝愿大家在本次评审中取得良好成绩!
教育事业兴旺,师德高尚!
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日期:2017年4月1日
五、教师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六、2020乡村教师职称评审?
2020年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有一个优势,就是绿色通道,指单位中高级职称名额已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申报中高级职称,可以不受单位中高级职称职数的限制。
在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时候,所需要的公开课、论文(课题)、年度考核优秀、公需科目合格证等条件一样都不能缺少。
七、教师中级二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职务:
1.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2.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者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这基本就是中级职称或者中学一级职称的要求。
八、2021教师职称评审时间?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时间一般是在第二学期进行的。有的单位在暑假里,已经开始不止报名了,开学以后就会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打分,量化,公示,进行答辩,确定最后公布通过答辩的人选名单,单位内部公示,上报上级职改办审核,批准。目前正处于职改办审核批准阶段。
九、福建教师职称评审202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今后福建的中小学教师们怎么评职称?这些新变化你一定要知道!
实施范围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二)市、县(市、区)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事业单位。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两统一”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两对应”
1与原来的职称怎么对应?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2与专业技术等级如何对应?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实施阶段(2016月4月至8月)
1
动员部署(5月初)。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部署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
2
人员过渡(5月至7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没有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则上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3
竞争推荐(5月至7月)。学校(单位)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数量,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通过评委会评审后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4
组织评审(8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准的数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这回的改革方案,还提出了一些实在的新要求:
完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评价机制
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各学校根据岗位空缺数量,组织竞争推荐(可以跨校竞聘),并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1.2)差额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中已具备相应资格与晋升评聘的人员比例由设区市研究确定。已超岗位数的学校,按照退二进一的办法组织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十、北海教师职称评审流程?
申报程序及要求
( 一 )申报途径
1. 北海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北海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申报。在我市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 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 中 (区 )直驻北海单位或外省驻北海企业分支机构 (分公司、办事处等 )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 (系统 )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北海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该单位所属的中 (区 )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北海企业总公司 (总部、集团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驻北海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4.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本地区 (部门 )有评审权限但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 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 二 )申报材料
1. 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 学历证书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或推荐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 ;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3. 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下一级职称证书通过在线审验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或其下一级职称证书属所申报评委会所在系列 (行业、单位 )颁发的,均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仅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等查询基本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4. 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以及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 2020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各评委会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前,人社部门未组织开展的除外)。由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公需科目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应提供相关合格材料。
5. 辅助材料。以下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 :
(1) 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组建单位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共享数据及关联材料无法查询或印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 (变动 ),关联的证明材料 (如学历、职称证书等 )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姓名、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 三 )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
各系列 (行业 )主管部门应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完善申报材料清单。清单要明确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并列入部署文中一并印发,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员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要进一步优化整合证明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三、审核推荐要求
( 一 )单位审核推荐
1.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4. 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自由职业者可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面试答辩程序。
( 二 )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 三 )职改部门审核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核验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等申报人员的身份及工作经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 6个月以上 (不含申报当月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自由职业申报人员近 6个月 (不含申报当月 )应不以任何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保。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评委会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组织要求
( 一 )规范评审组织。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各高级评委会还要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职办〔 2019〕 68号 )文件规定。各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人社部规定的系列和资格名称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自行设定资格名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评审条件,降低评审要求。
( 二 )注重把握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以评审质量为核心,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合理确定评审通过标准,不片面追求通过率。对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空缺岗位情况。除评聘结合的系列外,各中初级评委会区分事业单位和企业参评人员自行设置评审通过率。各级评审通过率在开评前通过网络化职称评审系统报市职改办备案。
( 三 )在部分系列继续实行交叉评审。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职改办统筹安排进行交叉评审工作。各中初级评委会可结合本系列评审特点,探索异地交叉评审等评审组织方式。
( 四 )加强评委库建设和评审专家培训。继续实行高级评委库动态调整, 6月底前完成专家库的调整充实工作。各中初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根据评委情况、行业人才队伍情况及评审管理需要等,在 8月底前完成评委库的组建、更新和调整,并将相关情况材料报送相应职改办。各级评委会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开评前须统一组织学习自治区职改办制发的《职称评审专家培训课程》。
( 五 )评审时间安排。各系列 (行业 )职改办要根据《 2020年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 1),及时研究确定本系列各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于 6月底前将本系列评审部署文件报送市职改办备案 (电子邮箱 :bhszgb@126.com),并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
五、评审结果的审核报送及确认 (备案 )
( 一 )各级评审委员会相应职改部门承担评审结果真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在本系列 (行业 )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并组织审核无误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按有关要求报相应职改部门确认 (备案 )。
( 二 )实行职称评审结果随报随确认制度。各系列 (行业 )科学合理安排评审时间,及时上报评审结果,实行即报即确认。
( 三 )及时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各级职改部门应当于评审结果确认文件下发后 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zgb.gxrczc.com)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