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po被否后何时可以再申请上市?
1. IPO被否后可以再申请上市。2. 一般来说,如果IPO被否的原因是公司财务状况等内部问题,需要解决问题后再重新申请上市;如果是市场环境等外部原因导致的被否,可以等待市场情况好转后再重新申请上市。3. 除了解决问题和等待市场情况好转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融资,比如私募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来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特创上市被否后多久重新上ipo?
如果不是因为造假的原因,那在拿到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发行上市的批文后六个月后可以重新申请。如果是因为造假,那按规定要三十六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ipo就是上市企业吗?
Ipo就是上市,但有很多朋友都不太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就来给大家答疑解惑。
一、ipo是什么意思呢?
ipo指的是首次公开募股,以此筹集到企业所需要的资金。这种公司首次向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就是上市,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ipo就是上市。Ipo除了能募资外,还能起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提高公司知名度的作用。
只有当公司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申请ipo,在审核过程中,证监部门会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进行一系列的考核。所以为了能够上市,公司都会积极接受整改,不断地完善规章制度,使得公司的运作更加规范。
在公司上市以后,运作会更加透明,如果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具有较好的市盈率及市值,就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从而巩固在市场的地位。
二、ipo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若不是则需要进行股份改制。
2、公司需要经营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除此之外还要求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较大的改变。
3、股东出资及股权必须明晰,不得出现虚假出资的情况,同时也避免权属争议。
4、在股票的发行数量上,如果公司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则股东人数不得低于1000人,并且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占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若是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则要在15%以上。
四、企业OA考勤被停了还能查到吗?
考勤停了在系统里只能查到被停之前的记录,如果还要别的记录只能从平时的工作痕迹当中找
五、被吊销未注销的企业还能恢复吗?
可以恢复。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企业解散程序的开始而不是终结。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机关有权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司登记机关即使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也未必不可以经由法定程序作出变更或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
六、企业基本账户被冻结,还能参与投标吗?
有很大可能会使这个公司无法参加招投标,或者即使参加投标,基本账户被查封,投标分数会受很大的影响,很难中标。
七、PPT保存点了否还能找到吗?
你点否就没戏了,话说你做PPT过程中一次都没保存过吗?我是隔几分钟就保存一次,就算后面没存也就损失几分钟的工作量。
八、ipo期间媒体曝光问题还能过会吗?
1 过会可能性较小2 因为在ipo期间媒体曝光的问题往往会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和质疑,会导致审批过程中拖延和可能未能通过,同时也会影响公司在公众和投资者心中的信誉度。3 虽然媒体曝光问题可能会引起审批的拖延和不通过,但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危机公关和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同时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配合,增强公司的公信力和形象,减少不良影响,提高通过的可能性。
九、企业被吊销了还能成立用人资格吗?
不能。《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指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亡。
十、被吊销的企业还能变更股权登记吗?
可参考一下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规范为依法保护公众利益,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登记实践,现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的,登记部门应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自吊销决定生效之日起25日内未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应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
工商部门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备案的,逾期未办理的,公司应接受工商部门处理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第三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公司应在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新股东已知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书面材料。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在清算组成员已备案后办理股权变更的,公司还应在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新股东已知晓公司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的书面材料。
第四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转让方是否已经履行或全面履行了出资等股东义务。
第五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清算组成员或清算组负责人在备案之后发生变更的,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进行公告和办理备案登记,并在办理备案登记时提交登报公告证明。
第六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变更登记,除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规范要求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不再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但应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上注明“该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第八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规范施行前本局作出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