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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取得收入怎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89 2024-01-08 23:40

一、境外取得收入怎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有关抵免境外己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该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三、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专门规定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二、公司向境外汇款。为什么要缴纳10%的企业境外所得税?

通俗的称法:预提企业所得税这个是针对外国企业征收的。税务机关认为:你给境外企业汇款,也就是说境外企业取得了收入(对于你们来说是支出)了,既然在中国取得收入,中国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预提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为10%,你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所以建议你们搞清楚你们打出款项的性质,然后再和税务局沟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公司向境外汇款,为什么要缴纳10%的企业境外所得税?

通俗的称法:预提企业所得税这个是针对外国企业征收的。税务机关认为:你给境外企业汇款,也就是说境外企业取得了收入(对于你们来说是支出)了,既然在中国取得收入,中国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预提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为10%,你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所以建议你们搞清楚你们打出款项的性质,然后再和税务局沟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四、支付境外公司佣金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出口货物佣金,指出口商向境外第三方支付的服务性质的费用,该服务并不符合完全境外发生,因此需要代扣代缴6%的增值税及附加。由于境外第三方在境外提供服务,不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个人的话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五、境外企业在境内获得的所得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做一个境外企业临时登记,由境内的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10%的税率缴所得税。

六、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列支么?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 ,属于往来帐,不是成本费用,不可以税前列支。

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含税价的(增值税除外),其支付的价款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除外。

七、如果境外企业没有分红所得税还要抵免吗?

不行。 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控制,均应该是外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代扣代缴属于外国企业在境内缴纳的所得税,不在抵免范围。 根据《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外缴纳的税款不能抵免的情况主要有这么几个:

一是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三是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是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是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六是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八、代扣代缴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入帐的?

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借:应付款项贷:应交税金

九、境外劳务如何交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800元个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十、财政部门怎么监督企业?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对会计帐簿设置的监督职责。《会计法》总则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这一条规定对此进行监督。这一条所讲“依法”应从广义上来理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律;二是法规;三是行政规章。只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有具体的规定,单位就须依法设置。

2.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监督职责。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做到:保证会计帐簿真实、完整;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要求,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否则,财政部门则有权查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在对上述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比如为查询机构提供查帐方便,不得拒绝等。

3.对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责。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对法定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遵守会计年度;遵守记帐单位;遵守会计登记制度;遵守法定的文字记录;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公司、企业必须遵守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各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会计核算”一章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比如《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进行。否则,财政部门有权查处。

4.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职责。根据《会计法》第五章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和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不符合从业资格的,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否则,财政部门则有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