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指,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后,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破产人清算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成立银行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估值、拍卖、变现进行账户核算管理,并对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进行清理清收,然后按照登记的债权人,对所清收、变现的资产进行分配。
二、破产企业专用账户怎么交易?
专用账户的钱可以用专用账户的网银进行转出,如果这时候你的钱属于专用账户的话,那么现在的钱就应该是专款专用,你只有用于你的专款的时候才可以用的,否则的话你是不能够随便转入到其他银行账户的,所以你只有在正常使用的时候才可以进行转账的。
三、企业破产之前处置的财产怎么办?
这个是可以处理资产的,但是不能恶意的进行转移否则可能够成犯罪。
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四、破产企业的清算组怎样接管破产企业和破产财产?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46330》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五、企业申请破产,首封财产怎样?
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再清偿其他债权。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则没有办法获得。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六、企业破产了原来为了借款向银行抵押的财产怎么处置?
如果认定抵押有效的话,可作为优先受偿。财产一般通过拍卖处置,不适合拍卖的可以变卖或协议转让。
七、英国企业破产国家怎么处置?
为了改变以往个人破产程序与公司破产程序相分立的体制,英国国会于1986年颁布了《1986年无力偿债法》,把1985年无力偿债法(关于个人破产)和1985年的公司法(关于公司破产)的有关条文在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加以合并,成为既适用于公司又适用于个人的统一破产法,其中涉及公司拯救与再建的是第1章“公司自愿偿债安排”和“管理命令”。
八、信阳僵尸企业破产处置何时才能完成?
还确定不了
目前对无法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往往采取如下四种方式退出市场:
一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销企业;
二是企业债务缠身、经营困难,又长期不履行年检等义务,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企业既不申请注销,也未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是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法,“跑路”逃废债务;四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退出,包括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
九、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应注意些什么?
破产清算拍卖期间注意事项
1、提醒竞买人防范风险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限制 (1)国有资产拍卖的限制(评估报告不再经国资委确认,实行备案制); (2)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限制(出让土地经评估后拍;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集体土地经行政部门同意后办理手续再行拍卖;租赁土地不能拍卖。
) (3)破产企业的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拍卖限制(禁止流通物:国家收回;限制流通物:必须转让给具备接受资质的竞买人) (4)成套设备的拍卖限制(整体出售)3、注意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潜在风险(如下) (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空白会给拍卖操作带来很大不便和潜在的风险。(2)破产企业财拍卖的地方性政策不一致。这些规定总体一致但各具地方特色,这使破产企业拍卖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失去应有的优势。(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4)协助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工作。出于多方面考虑,公司在前景堪忧的情况下,一般都会申请破产。那么,在破产清算拍卖期间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呢?对于申请破产的企业,其资产的拍卖是有一定的限制因素的,并不是可以随意拍卖。一些特定的资产必须由特定的企业参与拍卖。若是租的土地,即使其租约未到期,企业也无权拍卖。
十、公司在不破产的情况下 如何处置公司全部财产?
公司在不破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来处置公司的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