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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可以是合伙企业么?

196 2024-11-29 20:01

一、GP可以是合伙企业么?

GP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公司来充当唯一的GP可以说是有限合伙企业最为重大的发展,完全改变了有限合伙企业的传统面貌,即虽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公司本身是有限责任的,所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承担对公司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质变成了一个完全的有限责任实体。

可以用一个合伙企业作为另一个的GP,但第一个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你虽然少缴了一层的税,但风险大大增加。

除非有很充分的理由避免无限连带责任的损失,一般不建议这么搞。

二、有限合伙企业gp可以是有限公司吗?

不可以。1.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gp)和有限公司的两种企业形式本质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前者无需最低注册资本、可以有被动投资者,后者则必须具备最低注册资本、投资者都是有限责任的股东。2. 虽然有限合伙企业(gp)也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类似于有限公司的某些运营规则,但两者在法律层面上的设立和经营基础是不同的,因此有限合伙企业(gp)不能是有限公司。

三、合伙企业gp与lp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四、有限合伙企业gp和lp区别?

1、概念不同。LP是指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是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资金的,即出资人;GP是指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是负责运营、管理基金的,包括寻找投资机会、管理投资组合公司、设计和实施退出方案等。

2、出资额度不同。LP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在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当中,LP的出资比例一般为99%;GP的的出资比例为1%。

3、承担的责任不同。LP以出资额为上限对投资公司和企业承担有限责任;GP则对投资公司的选择和管理负有无限的责任

五、有限合伙企业gp承担什么责任?

Gp属于普通合伙人,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上是否需要gp法人签字?

谢邀。私募基金管理人常用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有限合伙企业。既然你说要担任法定代表人,就说明这是家有限责任公司。这家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我们说的GP,你作为GP的法定代表人。现在我大致说下作为GP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履行的责任。

基金募集的时候,相关的募集协议,风险揭示书等协议都要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业协会备案,相关文件也需要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做工商变更,托管账户开设等等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对外投资,一般都是盖有限合伙的公章,同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这个人通常是gp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对外协议,一般都要你签字。等等……如果你自己控制不了公司的日常运营,仅仅是一个橡皮图章,那么就去祈祷实际控制人不要违法吧。去网上自己检索一下相关新闻,我相信你就有答案了。

七、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吗?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漏洞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是普通合伙,其他自然人是有限合伙然后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样不利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八、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可以是公司吗?

可以啊,公司有各伙的,有股份制的等多种形式。

九、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主体可以是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十、合伙企业的账户可以是个人账户吗?

1.企业资金是不可以放在个人账户的,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那么就会被处以罚款,限期改正等;

2.一旦发生信用风险,个人卷款潜逃等情况,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支持(本身就不合法,所以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其他不确定的问题; 不担心以上问题,就放吧。 唯一法律认可的就是注册前的账户资金是没有问题的,注册过了就要到公司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