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薪留职期间社保交多少?
1、与当事人说明:在没上班的2个月期间公司不会为他支付社保费,由他本人全额支付社保费。也可以暂停缴费。
2、无需支付工资。
3、如果该员工属于请病假的,应根据医院出具证明来决定休假时间。
二、停薪留职期间医保怎么交?
停薪留职期间医保由单位代交医疗保险的,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三、停薪留职期间会扣钱吗?
停薪留职期间会扣你的个人养老金部分。停薪留职也就是职工不用在单位上班,但是保留工作手续,单位也不给职工发工资。虽然你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但是你的劳动关系还是在单位,单位还是会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而职工养老保险是由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组成,所以你的养老保险还必须要扣除你的个人部分,所以你停薪留职期间还会扣除你的个人部分养老钱。
四、停薪留职期间算工龄吗?
答,停薪留职期间是箅工龄的。所谓停薪留职就是不发工资保留职工的权利。每个单位的具体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用人单位与职工要签订具体的协议,所有问题都以文字形式表述清楚,双方都同意才能作为停薪留职。
一旦单位或个人有变动情况,必须告知,比如,某单位要进行工龄买断,必须通知该职工,双方达成共识后,也就是讲停薪留职期间是计算工龄的方能进行,若该职工不愿买断工龄,企业必须按原协议执行。
五、企业破产到终结期间职工补偿?
你好,补偿规则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依据前述规定,2008年1月1日前,民营企业破产,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自2008年1月1日起至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之日止,职工和破产企业的劳动关系时间长度在一年半以上的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的支付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六个月以下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人民法院在2009年7月1日后宣告企业破产,则经济补偿即为2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工资;人民法院在2009年6月30日前宣告企业破产,则经济补偿金即为1.5个月工资。
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关系终止前,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如何分录?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保险由个人交纳,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单位可以据此停交保险。
如果没有约定,单位继续承担法律规定承担的部分。
七、停薪留职期间社保可以补交吗?
早年停薪留职未买社保,能不能补买,要分两种情况:
①你未到退休年龄,前面的无法补买,你现在继续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到了退休年龄,不够部分,可以补买(社保要缴纳满15年,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女性50周岁和60周岁才能退休)
②如果你过了退休年龄,那么就无法办理补缴社保的手续了
八、停薪留职期间医药费能否报销?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才有的,你是非工伤,一般就是医疗期而已啊,这个费用可以走医疗保险吧,好像是不能报销的哦
九、停薪留职期间不按时缴纳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停薪留职期间可以申请辞职吗?
从停薪留职之字面上来理解,你现在是停薪并没有说停社会保险,所以说,社会保险该怎么交还应该继续怎么交--单位的部分单位交,个人的部分个人交。在实践中,停薪留职的,也多是由单位继续承担社会保险的缴纳的。 另外,确实还要尊重你和单位达成的停薪留职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保险由个人交纳,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单位可以据此停交保险。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应该由单位承担应该承担的部分。
十、孕期停薪留职期间社保怎么办?
孕期在停薪留职期间,社会保险应该仍由企业来缴纳。因为在孕期的女员工停薪留职期间并不属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与企业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就应该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应该给其办理停保,如果企业给孕期员工停保,会影响到女员工生育津贴的领取以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