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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物业管理公司?

282 2024-06-15 08:36

1、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条件是要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并向所在地工商局申请名称登记,到银行开户以及税务部门登记;

2、物业企业名称要冠名为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并且工程、管理、经济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3、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要拥有职业资格证书;

4、企业经理要拥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并且人数不能少于5人,此外,还要建立服务管理、服务收费等企业制度和标准。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物业公司请律师有什么用?

1、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制定投标方案并参与草拟或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各物业管理制度、表格等相关法律文件;

2、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定后,物业开始销售时,律师应当提示物业管理公司严格审核售楼说明书、媒体广告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不利于物业管理的条款和承诺应删除或修改,以免带来后患。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