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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公务员监督制度体系的发展历程?

174 2023-04-06 17:38

【编者按】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中共十三大召开,近40年时间,我国的公务员一直叫“干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政府系统中一直没有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1984年11月,《干部管理条例》中出现了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这就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雏形。此后,我国公务员制度开始逐渐清晰,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5年《公务员法》的颁布是公务员体制进程中的两个重要分界点。今年,一个专业化管理800万公务员的机构诞生了,这就是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务员局。

1978年以前:不稳定的人事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系统中没有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

人事管理机构变迁:

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我国政府系统中一直没有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只有政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干部司、政法委人事局和文教委人事处等几个条块分割的设置,协助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干部。1950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将这几个部门合并,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4年后,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被撤销,缩编为国务院人事局;又过5年,到1959年,国务院人事局又被撤销,仅在内务部设政府机关人事局。

公务员制度变迁:

李振兴老人1952年考上了国家公务员,成为了“北京市新华书店”一名令人羡慕的“国家干部”,“我们当时像现在考公务员一样,也要考试,不过当时叫考干部。”李振兴刚开始工作,挣的是“折实单位”,就是当时在大部分国家机关干部中实行的供给制和包干制(把伙食、服装等折成米或钱包干供给)。1956年工资改革,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实行直接统一按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那时候李振兴已经成了“门市部主任”,工资是62元。“当时可以养活一家三代人了。”这一工冲嫌搭资制度维持了20多年。

专家评述:

这一时期中央人事管理机构变动频繁,内设机构单薄。政府人事部门和党的组织部门的相互关系和权限划分没有很大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文革”前这段时间,虽然人事管理机构不稳定,但是新型的干部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逐步加强了党中央各级干部的管理,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事管理机构和一套比较完整的人事法规和制度。

文革时期: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事管理机构全部被撤销

“那时候没有领导了,我被下放到西直门,去挖城墙。”谈到那段历史,李振兴说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乱了”。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事管理机构全部被撤销。人事工作陷于瘫痪。大批管理和技术骨干都被下放,长期从事体力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改革开放之后: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时机逐渐成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全面推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旧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显露,改革已势在必行。

1978年-1982年:干部年龄老化 学历偏低

专家评述:“当时干部的年龄非常老化,这个数字是很恐怖的。1978年到1979年间,当时3600万国家干部,中专、大专、大本学历的年轻人占3.6%,不超过5%,100个干部中只有不到5个是中专以上文凭,其他基本上只是接受过干部工农速成班、脱盲班等教育。”(孙柏瑛)

工资待遇:1978年改革开放,一些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也做了调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李振兴的工资已经跟经济效益挂钩了,除了69元的基本工资(1978年涨了一级工资,一级工资是7元钱)之外还有奖金,奖金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可以拿200多元。

1984年11月:《干部管理条例》中出现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0年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文章中第一次提出了我国的人事工作有些机构存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提出要改变干部人事制度的结构。

人事管理者手机构变迁:

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国家人事局与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机构编制委员散拿会合并,成立了劳动人事部。

1984年11月,《干部管理条例》第十一稿开始就出现了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就是国家公务员制度,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雏形。

1988年把劳动人事部分开,专门成立人事部,人事部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推行公务员制度,也是管理公务员的主要机构。

公务员制度改革:

1985年,国家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当时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不同职务,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各个单位的工资要统一,高的要降低,少的要增加。

专家评述:

1984年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1985年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1986年改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

在进行理论探讨和法规准备的同时,积极稳妥、从点到面地推行国家公务员的试点。经过理论和实践的长期准备,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时机逐渐成熟。

2005年《公务员法》:公务员管理的“宪法”

1993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此后,全国各地自上而下逐步开始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与之配套的几十个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相继颁布,设计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职务任免等多个方面。

1994年, 重点抓考录制度的建立实施、严把公务员队伍“进口”开始,一年一个重点,公务员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2005年, 《公务员法》颁布,党政机关、政协、政党都进入到公务员的系统当中,使政治体制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了实质性飞跃。

2006年, 开始执行的《公务员法》把公务员分成三大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两大层次: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个档次,非领导职务分为八个档次。可以说,上至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下至普通办事员全部包括在公务员的范围。

专家评述:

上至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下至普通办事员全部包括在公务员的范围内。

2008年公务员局成立:纯纯粹粹地管理800万公务员的事务

根据今年两会上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负责管理800万公务员的公务员局组建,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 更好地通过制度建设来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士秋: 首先要确定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之后报国务院审批,然后人员到位。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教授刘俊生: 原来人事部下面有2 0个司(局),其中七八个都是管理公务员事务的,未来可能都将划在公务员局旗下。公务员局的主要管理职能应当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聘任管理等。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 成立公务员局,并且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样一个部委里,主要有两方面的好处:其一,成为局以后,主理公务员事务,职能更加清晰和收缩了;其二,可以把劳动和公务员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建立一个总体性的规划部门,统一劳动力市场,对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需要什么级别的人才,什么结构的人才,做一些非常精确的统计。

公务员局将公务员独立出来进行专门管理,遵循了分类管理的原则,管理将更为科学。

我帮你搜裂找了两春漏袭篇扒兄文章:

试论如何改革我国公务员的监督系统.PDF

试论完善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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