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C证不需要年审。
持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如果驾驶证有记分记录,在记分周期后的30天内,带上驾驶证、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来车管所办理清分年审业务。
1、持上述资料到辖区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法规知识学习和教育。
2、辖区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审核手续,录入信息,出具审验证明。
办理条件持玉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且符合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的。
办理材料1、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3、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流程符合年审条件的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年审手续。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玉树县交警大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胜利路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