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
1.省本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5分。
2.市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3.县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4.乡镇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5.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和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一线执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6.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