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公务员转任的含义?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二、公务员选调与转任的区别?
选调是从事业单位或下一级调任上一级,转任是同级别任职。
三、公务员调动与转任的区别?
首先,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公务员转任,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
而公务员调动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四、山东省公务员管理办法中关于交流、转任、挂职锻炼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异地交流吗,谢谢?
挂职锻炼是公务员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选派公务员等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担任某一职务,进行学习锻炼。这种活动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计划性,在什么时候、选派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和单位去挂职锻炼以及让公务员挂什么职、锻炼的时间多长等问题,都是由机关决定并与接受挂职人员的单位事先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时间过长会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安排,时间过短则有可能达不到锻炼的目的。对挂职锻炼的去向范围规定的是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如云南省昆明市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35名乡镇(街道办)副职。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在岗的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即"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国家公务员,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昆明市自2009年便开始大规模践行公选干部制度,从副科级(副书记、副镇长)到正处级(2012年公选区县长),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是为范本,这几批挂职干部不仅年轻,绝大多数是八零后,此外基本都是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文化素质高、办事愿望强、政治觉悟强,社会和百姓反响强烈
五、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哪些?
公务员转任程序 一、适用范围 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
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
三、办理转任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和印章) (一)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
函件内容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 2、《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 3、调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转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需同时提交《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党委(组)讨论记录复印件;
六、试述公务员交流的种类`?
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与回避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是对于保持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活力,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家公务员的回避制度直接有利于国家行政的廉政建设。
一、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原则 (一)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 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一定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流动的制度。
其方式是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二)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和实施必须依据下列原则: 一是优化配置原则。
现有职位上的国家公务员有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过渡人员;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人员;通过调任新调入人员;政府组成人员等。
由于来源的多样化及其素质的差异就可能出现能力和志趣与职位要求的错位。
这样既不利于国家行政机关的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因此,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就是努力实现优化配置。
二是效益合理原则。
效益也是交流的目的,没有效益的交流,既是一种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因此,国家公务员的交流,既要注重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也要有利于人才发展。
三是要服从组织原则。
服从组织管理,是其应尽义务的基本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是一个整体,必须具有统一意志,这种统一意志的体现方式之一就是有计划地组织部分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四是依法原则。
交流制度规定了交流的条件、对象、程序、管理机构等。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流动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定,如交流资格的要求,编制及职位空缺的要求,考试的要求,规定程序的要求等。
二、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内容 (一)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
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
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
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
这是调任(调入)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
调入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
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单位推荐或自荐,或政府人事部门选调。
第三,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第四,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审批调入。
第五,到行政学院或其他指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培训是调入人员任职的一个重要程序。
七、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公务员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意愿,通过法定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使公务员工作关系或职务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终止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这种人事管理活动的结果,表现为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或行政机关与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相互交流,即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行政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以上都统称为公务员交流。为保证公务员交流持续、有序、规范地进行,国家制定了调整公务员交流行为的法律法规,这些相关规定就构成公务员交流制度。
特点:
1.公务员交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①为满足工作需要,实现“事得其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②满足公务员个人意愿。其中,工作需要是启动公务员交流的首要原因。在实践中,满足公务员个人意愿要以不与工作需要相冲突为原则,两者发生冲突时,个人意愿要服从工作需要。
2.公务员交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活动和手段,是一种公务行为,而非公务员个人行为。交流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禁公务员个人擅自离职或交换工作岗位。
3.公务员交流有法定形式。我国《公务员法》第63条第3款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每一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对象、适用条件及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组织进行公务员交流时应当依据规定,选用适当的形式,使交流活动取得最佳效益。
4.公务员交流范围既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交流,也包括与外部系统的交流。《公务员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交流,是指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跨职位的交流,这种交流只是工作职位和行政隶属关系的变化,并不影响交流人员的公务员身份。与外部系统的交流,是指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或者非行政机关的人员调入行政机关任职,这种交流将导致公务员身份的取得或消失。其中,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的,其与行政机关间的人事行政关系随之消失,并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的,将与任职的行政机关形成新的人事行政关系,并可依据我国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公务员身份
八、公务员的交流制度是什么?
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 法定形式,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
职,或者将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 活动。由于这种人事管理活动的结果,都将直接表现为机关内部或与国有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互流动,所以统
一称为交流。
将公务员交流的有关事项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保证 贯彻执行,就形成了公务员交流的法律制度。
公务员交流制度和实施必须依据下列原则:
第一,优化配置原则。现有职位上的公务员有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过渡 人员;经过公务员考试新录用人员;通过调任新调入人员;政府组成人员
等。
由于来源的多样化及其素质的差异就可能出现能力和志趣与职位要求 的错位。这样既不利于机关的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因 此,对公务员进行交流,就是努力实现优化配置。
第二,效益合理原则。效益也是交流的目的,没有效益的交流,既是 一种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因此,公务员的交流,既要
注重促进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也要有利于人才发展。
第三,服从组织原则。服从组织管理,是其应尽义务的基本内容。机 关是一个整体,必须具有统一意志,这种统一意志的体现方式之一就是有
计划地组织部分公务员进行交流。
第四,依法原则。
交流制度规定了交流的条件、对象、程序、管理机 构等。机关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流动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定,如交流资格的
要求,编制及职位空缺的要求,考试的要求,规定程序的要求等。
公务员交流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或与其他机关以 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一定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的制度。
交流方式是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三种。《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具体规 定了交流的范围:公务员队伍可以进行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对于机关的交流决
定,公务员应当服从,如果本人申请交流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实行,将对保证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正常运行起到十 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人才管理客观规律的需要,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
工作;它有利于各个部门之间互通有无,有利于人尽其才;它有利于提高 公务员的素质,有利于破除“关系网”,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它还有利 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有助于提髙工作效率。
九、事业单位正处级实职转任公务员的什么级别?
事业单位只有职员没有行政级别。事业单位五级职员相当于公务员的正处级。
十、家用照明电是直流和交流混合的吗?
家用照明电灯使用的是直流电还是交流电呢?
是交流电源,交流电它的方向、大小、极性都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而直流电它的方向,极性,大小都是不变的,发电机发出来的电都是交流电,要想使用直流电还要通过整流才能使用,所以家用电源都是交流电源。简单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