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调动职级规定?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
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4.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调动规定最新?
公务员不能在5年的服务期间内调动,不能在服务期间内调动。公务员的调动需要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职务累计晋升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另外,需要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业绩突出。
三、贵州省教师跨市调动最新规定?
但编制教师跨市调动难度较大,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1、当地的教育系统同意为教师调动提供工作岗位;
2、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调动教师的人事关系;
3、当地的编制主管部门同意为接收调动教师的工作单位增加一个编制名额;
4、当地政府分工主管人事与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意在分管部门报送的审批表上签字。
四、贵州省异地调动工作规定?
1.基本条件
在基本条件上,公务员调任的条件其实和公务员内部管理要求是差不多的,首先要政治正确,新参加工作的国企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工作年限不够也是不能参与调任的。
2.工作年限
新内容规定可以调任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需要达到4年的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没有达到正高级别,则是需要担任副高级职务2年以上。
3.文化程度
调任人员如果调任到市级以上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是大学本科以上,如果调任的职位是市级及以下等级,需要的文化程度是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而且在学历规定中,都需要的是初始学历,在职学历是不被认可的。
4.年龄要求
调任公务员在年龄上也是有所限制的,事业单位和国企的管理人员如果超过45岁就是没有资格调任的,并且根据调任后的职位等级不同,也有具体的年龄限制。
五、公务员跨市调动的最新规定?
公务员调动问题,其实一直都是很多人的难题,对于想考公务员,但是又担心考不上的,总会有这样的想法:我先考到一个容易上岸的地方,然后转岗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是不是可以呢?
去年年末的时候,针对公务员转任的最近规定制度更新了,对于公务员的调动问题,有了新的规定。
转任是什么意思?就是指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内部的调动,不仅是同地区同系统的调动,也有跨地区跨区域的调动。
其实公务员调动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但是公务员调动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呢?
首先调动的步骤分5步走,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动岗位和入岗条件。二是确定拟转任的公务员人选。三征求公务员原单位同意,然后进行工作考察。四决定批准转任。五按调动程序进行转任。
一般完成这五步之后,就是完成了一次工作调动。
但是大家想一下,一个人如果从经济发达地区转任到相对贫困的地区,去支援发展,那其实调动会很容易。但是如果是你本身就在一个缺少人手,经济建设缺少发展的地方,你还要离开这个地方,那你想调走就是个很麻烦的事情。毕竟是需要你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才可以实现调任。
如果你本身是个腼腆的人,不好意思和自己单位的人说自己想要调动岗位,那这次公务员调整的转任新规定,将会帮助你完成很大一部分的工作!
新的调任规定将整个调动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意。而且针对异地调动,从一开始的征求原单位同意,转变为了征求新单位同意即可。
要是这样的话,调动会更加容易,只需要和想去的单位沟通妥当,其他的可以让新单位去协调。
这种调任协调会大大增加公务员们换岗的效率,你觉得这种新的转任制度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呢?对于一些有调任想法的公务员们,无外乎是一种好消息。
六、南京市公务员调动规定?
调入省级机关,南京市的市级机关应当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市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入南京市的区、街道机关应当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职级公务员应当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七、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最新规定?
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在编人员才可以调动,这是贵州省人事厅二零二三年元月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动的最新规定。
八、江苏省异地公务员调动规定?
1、同省异地调动公务员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想要异地调动公务员,只有两种,一个是遴选,另一个是如果往省会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调入所在行业省级机关。
3、如果接收单位确实需要你这个人才,可以破例把你调回来(你懂的)。首先接收城市的接受单位需要开具商调函,然后会调取你的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之后会开具公务员转任表,这也是最难的,你的接收单位要同意,同时,你想调入的城市的人事局必须也要同意(难度相当大)。两个都同意之后,你就可以拿着公务员转任表到你现在的单位盖章,然后到你现在城市的人事局盖章(想盖章必须是局一把手同意,难度可想而知)。如果盖章都完毕,下一步你就要把转任表送到接收单位,等着接收单位上报人事局,等待人事局下达调令(3-6个月)。然后就是静静等待,等待接收城市人事局和编委沟通编制,上报市政府办公会同意后,人事局就可以下调令了。拿到调令之后你就可以调转工资关系和养老保险,公积金关系了。都完事后就彻底调回来了。
九、大庆市公务员调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职级公务员应当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务员调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以及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 调任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调任资格条件
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三)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四)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四)、(五)、(六)项所列条件需适当调整的,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调任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调整时,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实际,对第一款第(四)、(五)、(六)项条件作统一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职级晋升至拟调任职务职级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调任程序
公务员调任程序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当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调任人选的情况。
考察时,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调任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材料由调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结论性意见,必要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者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 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第四章 纪律与监督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0
第十七条 调任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不得将调任用于人员安置、解决待遇,不得突击调任人员;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职级,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
十、跨省调动规定?
跨省调动的规定如下:
1、异地调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现任单位同意;
2)接收单位有空缺岗位和空余编制;
3)按流程办理调任手续,经过相关单位统一盖章。
2、遴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为省直单位、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
2)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两年以上公务员单位工作经历;
3)除选调生公务员符合本职机关工作最低年限,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默认为两年;
4)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所获全部为职称及以上评级;
5)处级干部年龄为43周岁以下,副处级干部年龄为40周岁以下主任科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