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务员回车巷人才网

经济侦查立案标准?

290 2024-04-04 04:17

一、经济侦查立案标准?

立案条件: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经济侦查大队立案标准?

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经侦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三、经济侦查专业视力要求?

经济犯罪侦查对视力有要求。

根据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岗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查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财务会计、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爆炸排放、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四、经济侦查大队管辖范围?

经济侦查大队,按现在编制一个县,一个市局的各分局都可建立经济侦查大队,侦查大队基本管辖区,县或区的范围,再大的经济案件,由市经济刑侦支队负责,经济侦查大队,一般处理经济诈犯罪,犯罪娴疑人犯罪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大,由经济侦察大队立案查处,并报检查院:法院处理!

五、辽宁警校经济侦查好吗?

辽宁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是个很好的专业,该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领域的侦察工作,相对于刑事警察,派出所民警,经侦警察相对安全系数较高,被称为警察中的白领。不过,目前辽宁警察学院毕业生都要在参加公安联考后确定岗位,这样经济犯罪侦察专业的学生不一定就能从事经侦警察工作。

六、经济侦查大队涉案多少立案?

一般情况下一万以上都可以立案,普通诈骗我们这是5000,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

七、经济案件侦查阶段多久结束?

你好

《刑事诉讼法》对经济犯罪和普通犯罪没有分别规定侦查期限,而是统一规定;其中,刑事拘留37天,逮捕后继续侦查的期限是2个月,对于跨地区犯罪、团伙犯罪等各类重大复杂案件,依法经上(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1—5月。

八、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有哪些侦查方法?

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

1、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2、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

九、侦查学和经济犯罪侦查有什么区别?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侦查学和经济犯罪侦查是不同的专业,虽然都属于公安学类。目前侦查学只有两个方向:职务犯罪侦查方向和刑事犯罪侦查方向,其他公安学类专业有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狱政管理。。。。

除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属于工学学士以外,其他专业都属于法学学士。目前就业最好的是刑事科学技术,当然也最辛苦。其他专业就业形势也很好,毕竟我国现阶段的警民比例离国际水平还相差很远。。。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职责?

经侦大队的职责范围包括以下方面: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此外,经侦大队还主要负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部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部分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