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党费的收缴标准我不清楚,但根据2008年4月1日起,中央组织部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缴纳档次和比例调整为: 由过去的5个档次5个比例调整为4个档次4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编者注:原标准是400元(含)以下交0.5%;400-600元(含)交1%;600-800元(含)交1.5%;800-1500元(含)交2%;1500元以上交3%)。离退休党员,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现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享受“低保”的党员每月仍缴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