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暑假期间,如果教师仍然履行工作职责(如备课、培训等),学校应该继续向他们支付正常的工资。
因此,如果学校只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并没有支付其他的工资,就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然而,具体情况可能与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劳动合同有关,建议教师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参考当地劳动法规定来了解具体情况。
如果教师确信学校的做法违法,他们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者法律援助。
民办学校的教师暑假并不是只发一个月的工资的。这个要看当时和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明确写了暑假只发一个月的工资,那就不算违法。如果没有约定,学校就是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劳动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如果民办学校教师在暑假期间只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而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可以认为学校存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