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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仲裁吗?

166 2024-05-05 22:36

一、产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仲裁吗?

应当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而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无需支付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而不支付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这样合法吗?

产假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展资料: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请问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合理吗?

这位朋友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来为你解答一下。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国家对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是,因医保政策包含生育保险政策是地方性政策,每个地方的政策在打的原则方面是跟国家保持一致的,只是在一些细节方面可能不同。因为不知道你是哪里人,所以我们只能以我所在的城市蚌埠的生育政策来为你解答。

按照蚌埠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无论一孩、二孩均可享受5个月生育津贴;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都能享受至少5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你的问题,我分析你所在的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当然也就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当然,你就不能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而应该从你所在的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单位不给你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生育津贴显然是不合理的,更是违法的。主要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看到,你所在的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依法缴纳保险费,才是导致你不能领取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根本原因。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依法申请仲裁。

四、休产假期间有绩效工资吗?

  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即将自、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产假前工资应当包括正常出勤的工资,即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  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

五、休产假,公司不发放绩效工资,怎么办?

我刚休完产假,生育津贴和绩效工资只能二选一,如果选择拿绩效工资,公司每月按时发工资,等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多退少补。

我生完宝宝满月后递交了资料给公司人力经理,他去社保局办理的,材料:出生证,准生证,出院小结原件、孕检和生产时所有发票。两个月就申请下来了。另外,剖腹产补贴2000元。

我工作是在杭州,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一样的,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致电12333转人工咨询。??

六、社保未交产假期间公司不发的工资合法吗?

  女职工产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可要求单位按相关标准赔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请问休产假期间有绩效工资吗?

产假期间有无绩效工资,主要看员工的绩效工资评定标准:

1、如果绩效工资与考勤挂钩,那么休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应该有绩效工资;

2、如果绩效工资与业绩、业务水平等内容挂钩的,那就要根据公司的绩效考评制度处理了。

八、产假期间如果公司给上了生育保险,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替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九、教师产假期间是否有绩效工资?

教师产假期间是没有绩效工资的,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学校按照女教师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具体情况根据你所在学校的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十、教师产假期间有没有绩效工资?

教师产假期间是没有绩效工资的,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学校按照女教师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

具体情况根据你所在学校的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