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副高评审条件?
1.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获 3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获 2次优秀,或
在基层工作满 30年且获年度考核 2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满 25年且获年度考核
1次优秀。
2.教学工作一专多能,任教以来同时从事 3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满 8年(其
中任现职以来至少 3年),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
3.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获乡镇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次。
4.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以县级教
育行政部门文件为据),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在县域内交流至乡村学校后工作
连续满 2年,或基层中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学科教师,在完成本职
工作前提下到乡村走教累计满 3年。
5.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上述市州一等奖
以上(前 3名)1次或二等奖(前 2名)1次。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其中乡
村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
思政课教师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在全
省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省级期刊论文。(增刊、副刊发表的理论文章
降低 1个等次对待)
7.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
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
动奖励 1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1次)。
8.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获奖文件、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
据),参加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公布的本专业竞赛活
动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本专业竞赛活动(含体育比赛、艺术展演)获奖或取得
名次。体育教师担任行政部门举办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裁判员 1次或担任
市州上述比赛裁判员 2次。
9.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部级课题 1项,或作为前
3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或教改实验重点项目 1项,或作为前 3名
完成市州科技局或省直部门下达的项目 1项,或作为前 2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一般(专项)课题或教改实验一般项目 1项,或作为前 2名完成市州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 2项。(不含子课题,以课题立项通知书及结题证书
为据)
10.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少
先队(共青团)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 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 3年)并且任现职以来
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所带的班级或团队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
班主任、优秀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
方面先进称号 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 2次。
11.获学校教学评估优秀 1次(以学校教学评估文件为据),并获市州直部
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或校级 2次。
12.获市厅级表彰 1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
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地(厅)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
教学先进称号 2次。
13.任现职之前获省级表彰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或乡村教师获市厅级
表彰 1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参考其它专
业技术业绩。
14.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 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
正、副秘书长 5年以上。
基层副高评审条件方面很宽松,除了不同学历人员需要相应的工作年限外,还有一条就是被聘为中级职称满五年,其他的条件基本上多不太要求,比如外语,论文,计算机等等。
二、2019年甘肃省副高级评审条件?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基本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4.4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 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对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暂不作此要求。
5.取得职称外语证书(长期有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考。
6.取得职称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者免考)。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破格者为优秀等第。
8.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9.民意测验(15人)时得票在半数以上。
10.完成《进修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继续教育任务。
11.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程)。
12.任现职以来独立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13.须将二篇及以上代表作送在职同行专家(一名为正高)鉴定。
14.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
15.需在学科组、院评委会面试答辩。
16.同级转评须从事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来院时间)
17.讲师同级转评后须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高。
18.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发表,科研成果 的鉴定均截止到上一年的年底。
19.上一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原则上不连续申报,除非有新的科研成果。
20.担任过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
21.科研要求:(A B项选一即可)
A 省级以上刊物的学术论文:文4理3
或者编撰通用教材8万字,同时文2理1。
B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同时文2理1。
三、甘肃省副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二)科研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其他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第1至10项必须达到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获省级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厅局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4.作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2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作为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6.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作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作为前2名,制定了由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1项。
9.独著、第1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合作完成专著或译著的,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在1部著作中不少于6万字);合作完成教材的,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10.独著、第1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本人或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本人作为主要指导老师(第1名)指导团队和学生经组织同意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前3名、或获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在市州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或前2名)2人次。
12.获市州或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市州直属局授予的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
第二类条件中第1、2、3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4—13条每条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本条件适用于未制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
五、本评审条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和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均按本评审条件执行。
四、2021山东教育系统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五、甘肃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2020?
需要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等条件之一。
六、甘肃省2021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评副高级职称需要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等条件之一。
七、甘肃省副高职称2021年评审条件?
1.获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定额人员)以上1次,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以上1次。
2.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精品课、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一等奖1次,或省二等奖2次,或市一等奖2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1次,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2次)。
3.获市厅级(指市州党委、市州政府单独或联合,省直部门单独或联合,下同)表彰2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4.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3年),并且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所带的班级或团队获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先进称号2次。
八、护理副高评审条件?
护理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2016年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2016年卫生资格报名条件各地区汇总):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九、甘肃省副高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申请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十、2021年甘肃省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基层副高条件为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标准中的 5项,可正常晋升正高级教师,其中第 1
项至第 14项须至少达到 4项(第 12项、第 13项不能同时使用);具备下列条
件标准中的 3项,可正常晋升高级教师,其中第 1项至第 14项须至少达到 2项
(第 12项、第 13项不能同时使用)。
1.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获 3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获 2次优秀,或
在基层工作满 30年且获年度考核 2次优秀,或在乡村工作满 25年且获年度考核
1次优秀。
2.教学工作一专多能,任教以来同时从事 3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满 8年(其
中任现职以来至少 3年),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
3.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获乡镇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次。
4.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以县级教
育行政部门文件为据),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在县域内交流至乡村学校后工作
连续满 2年,或基层中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学科教师,在完成本职
工作前提下到乡村走教累计满 3年。
5.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上述市州一等奖
以上(前 3名)1次或二等奖(前 2名)1次。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其中乡
村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
思政课教师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在全
省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省级期刊论文。(增刊、副刊发表的理论文章
降低 1个等次对待)
7.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
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
动奖励 1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1次)。
8.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获奖文件、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
据),参加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公布的本专业竞赛活
动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本专业竞赛活动(含体育比赛、艺术展演)获奖或取得
名次。体育教师担任行政部门举办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裁判员 1次或担任
市州上述比赛裁判员 2次。
9.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部级课题 1项,或作为前
3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或教改实验重点项目 1项,或作为前 3名
完成市州科技局或省直部门下达的项目 1项,或作为前 2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一般(专项)课题或教改实验一般项目 1项,或作为前 2名完成市州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 2项。(不含子课题,以课题立项通知书及结题证书
为据)
10.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少
先队(共青团)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 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 3年)并且任现职以来
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所带的班级或团队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
班主任、优秀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
方面先进称号 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 2次。
11.获学校教学评估优秀 1次(以学校教学评估文件为据),并获市州直部
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或校级 2次。
12.获市厅级表彰 1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
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地(厅)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
教学先进称号 2次。
13.任现职之前获省级表彰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或乡村教师获市厅级
表彰 1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1次,参考其它专
业技术业绩。
14.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 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
正、副秘书长 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