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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

175 2023-06-23 19:50

一、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

为适应新常态下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政工职评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激发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现重新制定《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1.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办公室、研究室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以及在保卫、信访、人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老干部、人民调解、人民武装、行政监察工作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副职)。在再就业指导办公室(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劳动服务保障部门、托管中心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比照人事岗位参评政工专业职务;在维护稳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岗位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比照保卫岗位参评政工专业职务;在文化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及广播电视等岗位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比照宣传岗位参评政工专业职务;在新经济组织任党建指导员和社区党组织成员可比照组织岗位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2.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的范围和对象,限定在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已经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受聘在政工岗工作或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转入政工岗,以及从党政机关分流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

  3.离、退休人员和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政工岗位的,以及在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政工专业人员不再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在申报规定受聘专业年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到法律处罚的人员,不能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已过处分期又打算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应根据其受处分期限,相应延长其履职年限。未明确处分期限的,须将其履职年限向后顺延1年以上。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并已查实的,取消原有政工专业职务并终身不得申报任何档次的政工专业职务。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

  二、评审、聘任原则和专业结构比例

  1.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能力、业绩、资历评价量化赋分的办法,把个人、单位、评委评价赋分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评委赋分为申报人能力、业绩、资历最终评价结果。

  2.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实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和专业职务聘任分开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政工专业部门、岗位,进行专业分工。已取得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其所在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聘任。

  3.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的申报评定,要在准确把握政策、条件的同时,严格掌握政工专业系列与其他专业系列之间、参评单位之间的平衡。对申报人数,实行职数调控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原则上控制在在岗高级政工师总数的1%-1.5%;高级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专业职务总人数的30%;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专业职务总人数的50%。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审及指标下达,由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政工师评审及指标下达,由市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评审(确认)及指标下达,由各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

  三、申报条件

  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一)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定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均可确认政工员资格。

  (二)助理政工师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中国革命史,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直接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三)政工师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可直接确认政工师资格。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四)高级政工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社会、伦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6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及格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10分以上。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4年;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1.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内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系统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经济、管理理论和相关的哲学、历史、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法律、文学、美学等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等能力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对政工专业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在全市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水平。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深入研究人们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社会深层思想问题,破解工作难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工作部署。能够策划、组织、指导完成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促进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有突出的业绩和贡献。

  4.继承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思想品德优良,实事求是,言行一致,示范作用强。关心和依靠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和解疑释惑。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从容应对和驾驭各种复杂、困难局面。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5.担任高级政工师或履职期间,在促进本单位改革发展以及政工业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在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被推广;所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全国同行业产生过重要影响。

  6.担任高级政工师或履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及受聘届满的任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7.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累计满3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职务和无任何专业技术职称在非政工岗工作满15年的人员转入政工岗后履职年限:大学本科毕业累计满6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累计满5年;博士学位获得者累计满4年。

  四、代表作品

  1.申报政工师的人员,必须在受聘履职期间有1篇在全国公开发行报刊发表的有一定水平、字数在2500字以上的政工专业论文。

  2.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必须在受聘履职期间有1篇在全国公开发行报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政工专业论文。

  3.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的人员,必须在受聘履职期间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被采用、引用;或由个人编著、与人合著而本人为第一作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专著1部;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重要报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总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思想政治工作高水平论文。

  4.本人撰写、主编的政工专著,或本人在政工专著中撰写5000字以上的独立章节,均可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代表作品。

  5.代表作品由2人以上合作撰写的,本人应为第一作者。

  五、破格申报

  1.破格申报政工师,必须取得申报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优秀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

  2.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优秀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30分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担任政工师专业职务期间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政工荣誉称号;创造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并产生重要影响;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或集体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履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非常显著、贡献特别突出的,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1)受聘担任高级政工师期间,个人曾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在本单位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

  (2)受聘担任高级政工师期间,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并产生重要影响和效果。

二、2021天津市政工专业继续教育

内部发行杂志,邮局不提供订阅。

只有直接去该杂志社自办发行订阅。

杂志社编辑部在武警天津指挥学院内,地址:天津市内卫国道187号。

三、天津市政工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秘、档案、保密和办公⾃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作;处理⼈⼤、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管理⼯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作。

(⼆)政治部

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作;协助地⽅党委管理基层⼈民法院领导班⼦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作;主管本院的⼲部⼈事⼯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部进⾏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育⼯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常⼯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常管理⼯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作。

(三)⽴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案登记;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案⼯作。负责司法救助⼯作;根据当事⼈申请,依法进⾏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信访接待⼯作,处理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审限流程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级⼈民法院的⽴案⼯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刑事案件;办理相关⼤案要案的协调⼯作;监督、指导下级⼈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作。

(五)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下级⼈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作和⼈民法庭⼯作。

(六)⾏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理⾏政案件;指导下级⼈民法院的⾏政审判⼯作;审查⾏政机关申请强制执⾏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本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常⼯作。

(七)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负责承办国家赔偿的确认⼯作;监督、指导下级⼈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

(⼋)执⾏局

依法执⾏本院第⼀审发⽣法律效⼒的裁判⽂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的其他⽣效法律⽂书;依法提级执⾏及执⾏上级法院指定执⾏的案件;对法院执⾏⼯作实施统⼀管理和协调;指导和协调下级⼈民法院的执⾏⼯作;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过程中发⽣争议的案件。

(九)研究室

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担吉安市法官协会的⽇常⼯作;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作;指导下级⼈民法院相关的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作。

(⼗)司法技术处

负责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作;负责法院信息化⼯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作。

四、天津市政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站

不能,天津市在人才引进方面的制度是自然科学领域的优秀人才,目的是发展天津市的考研领域和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靠科技,科技的关键靠人才。天津市在大力吸引人才方面有非常好的举措,包括落户天津,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五、天津市政工师继续教育网

     职称评定对学历以及工作经验都是硬性要求,学历不同相应的工龄要求也是不同的。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很多时候不满足学历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能晋升职称: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

    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2、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和《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

     3、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盖章,确认无误,评审通过,同意推荐,再报市政工职评办。各初评委审核完成后,原件请及时予以退还。

     4、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中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