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地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提出,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派出机构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管理和指导,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要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中国于几几年设立的关于全国禁毒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是2011年,2011年6月是国家《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首个“全民禁毒宣传月”。
2010年国家禁毒办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每年6月为“全民禁毒宣传月”。
三、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甘肃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本条例里面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改建筑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不管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的倾向下进行鉴别、评定。
建筑工程房屋的安全鉴定必须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负责鉴定。因为这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否作出的正确鉴定结论,并且是保证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此外,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来断定房屋的安全是否合格。
第二条 建筑房屋交付在使用后,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要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现场进行鉴定:
大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且还在使用中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一些常用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使用的商场、饭店等一些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场所严重超过设计并且使用年限大于一半的房屋;曾今发生过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屋;曾经发生过拆改建筑主体结构以及曾今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无论何时改变使用性质的倾向下、危及居民使用安全的房屋;当房屋使用过程中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并且居住的房屋;当现场在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以及附设三米以上出现过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环境影响下出现较烈震动和其他环境因素影响下的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在其使用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最后不管什么清苦选哪个下其他依法应当进行鉴定的房屋。
前款第(七)项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桩基施工或基坑开挖前来进行委托鉴定。过程施工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前发现前款所列房屋的,房屋鉴定人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建设单位来作出提出鉴定委托的申请。
第三条 房屋在影响安全鉴定时由房屋所有人、责任人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来承担。
房屋的使用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必须要求房屋所有人、责任人来暗示到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当发现房屋所有人或责任人拒不执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倾向下,房屋使用人合格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行按照要求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一旦发明内购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衬衫恒鉴定费用由所有人或责任人承担;但是房屋一旦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产生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来承担。
过程中产生的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来收取。
这条本条例所称的责任人是指造成房屋出现了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 当业主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我们的委托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提供依法可证明委托人业主身份的有效合格材料;
(三)当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或嫩够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无关系都行的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凭证;
(四)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条纹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建筑房屋安全鉴定可靠性鉴定的机构应当在委托人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保证在在现场勘查之日起第二十个工作日内,能够完全出具鉴定报告;当有明显险情的房屋,应及时当来现场立即组织鉴定;如果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并且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鉴定的,鉴定人元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根据当时出具的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来进行鉴定。
第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依据国家陪同颁布的现行的规范和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时,旁边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陪同参加,如果是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聘请专家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派员来参加鉴定这个过程。
五、2020年国家关于老工伤退休人员工令的有关规定?
工伤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是: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六、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你好,为了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政策引导,确保救助政策及时到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及《刑满释放人员救助暂行办法》,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进救助政策的落实,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救助政策。
二、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救助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资源的作用。
三、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扶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扶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就业、医疗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同时,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帮助其重建自信,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
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和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对其行踪和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强化刑满释放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其了解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为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六、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其数量、分布、状况等情况,为救助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七、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其回归社会铺平道路。
以上是我对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七、关于重阳节有关退休人员的待遇有何文件规定?
关于退休人员在重阳节的待遇,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社区或者单位一般组织进行文体娱乐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发放一些慰问品,价值根据单位的效益确定 。老人和孩子一样,重阳节和六一儿童节一样。
八、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的指导思想?
答: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校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的方针始终贯穿,学生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等。
九、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1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非常重要。2 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他们具有创新的能力和创业的潜力,如果能够得到支持和鼓励,将会对企业和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3 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供资金和场所支持,为其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鼓励企业和机构与专业技术人员合作创业,建立创新创业交流平台等。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医务人员待遇会有实质性提升吗?
恰逢单位在进行绩效改革,了解了一些在薪酬改革过程中,公立医院的问题和现状,结合这个指导意见谈一下。
医务人员薪酬的组成
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薪酬组成就是工资+绩效+加特殊岗位津贴。
工资相对固定,按照对应的职称级别、工作时间、所在科室岗位等等,这一部分比较固定。
特殊岗位津贴包括夜班费、值班费、以及放射补贴、生物污染补贴等,这主要根据值班情况和所在科室可能的风险暴露决定,也比较固定。
变动的主要是绩效部分。
医院的绩效计算,各个医院不一样,但大多基于劳动量。在医疗收费中,主要分为:诊疗费(门诊、手术、麻醉、操作等)、耗材费、药品费、床位费等。
其中,纳入绩效计算的只有诊疗费。诊疗费的月度合计,乘以一定的百分比,作为绩效发放。这个比例不高,大约不到30%(数据不保证准确且各个单位差别大)。
但这30%并不是你真正拿到的钱。
例如整个科室本月绩效是50万,但各个级别的医生有不同的系数。一般根据职称,高级职称1.5-2.0系数,中级职称1.2-1.5系数,初级职称0.8-1.0系数。总绩效除以系数相加,得到每份系数对应的绩效。
由于我们国家的医疗服务价格是政府确定的,而公立医疗服务始终坚持公益性,所以这个价格始终很低。
举个例子,一台腹部手术,手术过程的药品、耗材、诊疗等所有费用加起来2万元的话,手术、麻醉等诊疗费,可能只有2000元左右。这其中,大约300-500元作为绩效发放,包括所有的护士、医生。
所以,医务人员的薪酬,归根结底,是来自于医疗服务的价格和确定用于薪酬的比例。
知道了这个,就知道这个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标——把蛋糕重新分一分。
以前的医疗花费,大头在药品和耗材——一个支架一万块,一个吻合器几千块,耗材价格远超医疗服务本身的价格。
最近几年,随着集中采购的实施,很多耗材和药品的价格压了下来,医保用于支付这部分的钱就少了。
在假设每年医保投入的钱固定的情况下,多出来的部分就可以用来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
这就是文件里第七点: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
另外一个问题是,因为不同医疗单位,对于医疗服务的管理不同,所以即使在相同的总体薪酬下,分配方法也会不同——有些医院为了提高效率,可能有一些更加复杂的人员设置。
比如有些医生承担的医疗任务更多,负责了更多的诊疗职责,这个时候,再按照以往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就行不通,所以要更加灵活的实行医院内部自主分配——蛋糕这么大,你们自己合理分。
这是文件的第二点。
文件的第四点,事实承认了不同医疗职称职级所对应的薪酬比例,也就是更加体现职称的重要性。
第五点年薪制,对标的实际上是很多科室存在的一头独大的情况。某些科室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垄断科室的医疗资源,倾轧其他医生的权利。实行年薪制,可以一定程度限制科室负责人在薪酬分配中的绝对话语权。
其他的第一、第三、第六点其实是进一步的补充,把薪酬和考核、医疗质量考评等结合起来。说白了,以前是出了事,整个科室一起背锅,以后可能就是个人自己负责,总的来说也是一种进步。
总的来说,这个制度改革的方向很明确,肯定是要涨薪的。
但是也把涨的范围基本说清楚了——毕竟蛋糕就这么大,涨薪也不会太出人意料。
其实,我们国家医疗系统的薪酬也好,定价也好,服务范围也好,基本对标一个参照物——医保。
医保有钱,那么大家日子都好过,薪酬、定价都好说。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及新生人口越来越少。在可预见的未来,老龄化给医保带来的压力很重,同时人口结构中青壮年劳动力的减少又导致医保的流入减少。
医保的池子似乎是越来越小的。
所以,要么提高税收,要么减小医疗服务的范围,要么扶持一些商业医保作为补充医疗。
路总是要走的,也总是能走下去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倒不用着急去买商业医保,在我看来,
买好国家的基本医保,自己有一笔应急的资产,然后积极工作,锻炼身体。
这样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