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质环保部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质量监察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熟练运用各种质量检测器材。
3、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建设单位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辨识、建立相关质量方面的有效文件清单,协助作好宣传贯彻学习培训工作。
4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5、负责工区项目部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做好工序质量控制。督促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
6、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参加质量分析会,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7、负责执行局“三标一体”体系文件中质量目标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控制程序,并做好有关记录。
8、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并形成完整记录。
9、积极参与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创优规划的落实与QC小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