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认定程序?
交警根据对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来认定是否酒驾。
酒驾是指驾驶人饮用白酒、啤酒、果酒、黄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于酒精作用期间(一般为8小时以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请勿酒后开车。
二、员工违法认定程序
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法律依据:第十九条
三、滥诉认定程序?
一是规范认定程序。明确滥诉甄别工作职责,形成联动机制,由行政机关发起滥诉甄别申请,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启动甄别和认定程序,对符合滥诉标准的案件形成“一案一纪要”,报上级部门备案审核后实施;针对未经实体处置或因维权途径错误反复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及时做好法律释明,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积极回应其合理期待,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是明确甄别标准。聚焦行政滥诉较为集中的市场监管、土地征收、违建处置等领域,将明显违反“一事不再理”“无理要求内部监督”“信访终结”等九类情形的事项纳入考量范围,通过府院联合研判等方式,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先前处理结果,当事人提起复议诉讼案量、周期及正当利益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为滥诉主观故意,科学界定合理维权及滥用诉权边界,精准甄别滥诉行为。三是强化滥诉处置。
四、无证房屋认定程序?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五、运营资质认定程序?
(1)、申请机构即申请人,向认监委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质认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4)、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许可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六、假劣药品认定程序?
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七、退役军人认定程序?
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各项申报材料。
2、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和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3、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人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后将资料报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统一组织定点医院体检,医疗鉴定专家小组鉴定,并对经指定医院检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批。
6、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八、4050就业困难认定程序?
首先必须有本省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已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认定。
具体包括的人员范围是:
下岗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可以证明下岗失业身份的相关凭证。
除此之外,还需填写一份认定申请表。
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低保失业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即:低保证。
失地农民需要提供的资料是:
乡镇及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局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以上人员可到本人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认定。
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认定。
线上认定所需软件,需咨询当地社区或街道工作人员。
九、非法集资 调查认定 程序?
首先调查你是否有集结资金的牌照。然后资金的用项。如果你没有拍照直接自信的话,会自动的起诉到当地的检测部门。然后你只要等传票就好了。
十、耕地认定标准程序?
答案是:认定耕地的标准程序如下:
一. 以下土地确认为耕地:
1.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 新增耕地。
3. 不同耕作制度,种植和收获农作物为主的土地。
4. 被临时占用的耕地。 受灾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耕地。
5. 被人为撂荒的耕地。
6. 其他情况。
二. 以下土地不能确认为耕地:
1. 已开始实质性建设〔以施工人员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地基已开挖等为标志,下同〕的耕地。
2. 江、河、湖、水库等常水位线以下耕地。 路、渠、堤、堰等种植农作物的边坡、斜坡地。
3. 在耕地上,建筑保护设施,工厂化种植农作物等的土地。如长期固定的日光温室、大型温室等。
4. 农民庭院中种植的农作物,如蔬菜等的土地。 撂荒耕作制地区,已撂荒的耕地。
5. 受灾、耕作层被破坏、无法恢复耕种的耕地。
6. 由于工程需要、改善生存环境等因素,农民整建制或部分移民造成荒芜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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