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区别?
监督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最大区别是两者的执行力度是不同的。监督建议书指的是监督部门对你当前存在的运行问题。和管理问题提出建议。你可以根据建议书进行改正。当然也可以置若罔闻。他并没有很大效力。但监察建议书就有不同。如果你不实施的话,会对你进行处罚。
二、教育督导的性质是政府的什么手段?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机制,也是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换一句话说,教育督导是教育工作的“护法卫士”,又是学校工作的“保健医生”。因此,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建立有教育督导制度,使教育督导活动组织化、制度化,成为国家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政府中的什么保护青少年教育?
青少年保护法是青少年法规的一种。这类法规重点规定了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保护。如青少年的就业、受教育的法律保护,婚姻和家庭的法律保护以及净化青少年的社会环境等保护性规定。
许多国家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理方面也规定了许多福利性和保护性措施,如对未成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设立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案件;少年犯在条件、设施较好的青少年教养院、少年院等机构中教育改造等。
四、监察建议书与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区别?
纪律检查建议主要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者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
很显然,《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客体是有关党组织或党员,确切是指发文机关的同级或下级党组织、党员。监察建议主要是指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建议。监察建议书的客体是“监察对象所在单位”。
五、项目建议书的特点?
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由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项目建议书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它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六、监察建议书的意义?
监察建议书,大都针对日常监督和调查中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
监察建议是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监察建议的相对人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环保的建议书?
建议书建议书是个人、单位和有关方面,为了开展某项工作,完成某项任务或进行某种活动而倡议大家一起做什么事情,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时使用的一种文体,也叫倡议书、意见书。建议书是应用文的一种类型。其内容很广泛,像弘扬雷锋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援助贫困山区孩子读书,开展工作拥军优属活动家等,都可以写建议书。建议书是面对群体时,虽然也带有建议,但主要是宣传、鼓动对方去做,具有一定的号召性。建议书是面对领导和有关部门时,一般是中肯地提出自己对对方工作的意见和自己的建议,没有要求对方去做的意思。不具有号召性。建议书的格式和一般书信大体相同:1、标题 一般只写“建议书”三个字,有时为了突出建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写《关于×××的建议书》。题目要写在第一行的中间,字体要大些。2、称呼 提出的建议希望得到哪些人的响应,称呼就写那些人。要写在第二行顶格,后面加冒号。3、正文 就是建议的内容,从第三行空两格开始写。先写提出建议的理由,再写建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内容较多,可以分条写。4、 署名 在右下角写出建议人的姓名,即提出建议的团体的名称或个人的名字。5、日期 写在建议人姓名的下方。写建议书具体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提意见、写建议要根据具体问题、实际需要和可能的条件,而不能凭空想像,不着边际地提,这样才有助于改进工作方法,开展有益活动。
八、法律建议书怎么来的?
法院办案发现某些单位有问题,可以向该单提出法律建议书进行改变提出的问题,司法建议就是这么来的。
九、项目咨询建议书的内容?
内容首先是项目咨询建议的主要内容概述,其次是项目咨询建议主要内容的依据和理由,最后是对建议内容的强调注释和补充
十、监察建议书下发的条件?
一般来说,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形时,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应当予以纠正的。
有关单位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需要完善廉政建设制度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