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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校外兼职的文件?

231 2023-12-28 19:09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校外兼职的文件?

教师校外兼职 —— 不是所有的教师都可以兼职!仅是对职业学校教师管理的“文件”。浏览教育部等关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四条 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 人员条件

  第五条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 聘请程序

  第七条 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八条 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九条 职业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工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第十二条 兼职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聘请兼职教师的职业学校应当分别为兼职教师缴纳工伤保险费。兼职教师在协议期内发生工伤,由兼职教师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鼓励职业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职业学校要制订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并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反馈给其人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职业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吸收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支持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攻关等。

  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其中,事业单位应将兼职任教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要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加强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十八条 兼职教师可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兼职教师的报酬。

  第二十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一条 职业学校可以在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付兼职教师报酬。

二、文件印发的格式?

1.文件印发的格式一般有WORD格式、EXCEL格式、PPT格式。

2.一般有WORD格式,用于通知文件。

3.EXCEL格式,用于表格汇报、汇总工作。

4.PPT格式,用于工作汇报,讲演工作。

三、教育部168号文件?

该文件是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和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并促进教育公平。该文件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培训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教育部的做法对于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意义重大。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重视孩子的内心,不能只注重升学,也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鼓励孩子多参与课外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能力。

四、修订制度文件怎么印发?

制度修订如果是单个制度,就以《关于下发修订后的xxxx制度》的通知,然后附通知原文;如果是多个制度修订,就以巜关于下发修订后的xxxx等xx个制度》的通知,然后附所有制度原文。

五、pdf文件可以打印发票打不了文件?

你可能是选择错了打印机,你在打印文件时应该是选择了专门打印发票的打印机。所以打印不了文件确可以打印发票。

六、印发文件的标准格式?

1.采用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

2.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3.版面尺寸:

*幅面:210mm×297mm

*版心:156mm×225mm

*上白边(天头)37mm

*下白边35mm

*左白边28mm

*右白边26mm

4.制版:尺寸标准、版心不斜。

5.印刷:双面印刷。

6.装订:左侧装订。

七、制定印发的文件出错怎么整改?

制定印发的文件出错,如果是文件还没有下发,则立即停止将错误的地方改正。

是文件已经下发了,看错误的性质,如果是文字错误,但不影响意义的正确表述,可以下发关于某某某文件错误的更正。

如果是表述错误,则有可能误导文件的执行,必须将文件收回,下发通知将文件如数收回。

八、关于印发某文件的通知,该文件是否应是附件?

通告属于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除不能使用“令”外,可使用“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意见”、“决定”、“通知”、“公告”、“通告”等所有行政公文的文种。

九、文件印发最后落款的横线叫什么?

文件底部的双横线叫作公文的版记线。

版记是放在公文最后一面的末端,最后的一根版记线位于版心的最底端,即文件底部的双横线。希望可以帮到你。

十、印发和转发文件的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 

1、印发是机关单位对本单位文书的办理形式,是一种对内发文的特定形式。当某个机关单位认为本单位的特定文书需要正式发文,或需要将某个特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上升为机关单位共同执行的事项,通过印发来完成。 2、转发是对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当一个机关认为上级的文件需要办理,并且表明自己的办文态度、办理方法,或认为平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的文件值得本单位参照、学习、借鉴时,可以将该文件转发下属有关单位。

 二、从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的区别: 1、印发的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是本机关。如《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党委办公厅(室)系统争先创优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这个办法的来源渠道就是市委办公厅本身。凡来文渠道为本机关的,要用印发,不可使用转发和批转。 2、转发的原文制作和来文渠道是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原文制作单位市委统战部系不相隶属机关,这个单位有自主行文权,但为了提高公文的规格和效力,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促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