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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108 2024-06-11 14:18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

(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宣传标语?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精心教好每一个学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思想?

(国家教育委员会 教基号印发)

近年来,各地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出现一些亟需引导规范的问题。为保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现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提出如下若干原则意见。

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担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任务。这一国情要求改变过去过多由政府包揽的办学体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和纠正改革过程中某些不规范办学行为,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具有活力的办学机制,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增加投人,推进“两基”(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落实“两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繁荣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既不能把义务教育推向市场,也不能把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社会或乡、村两级。盛地(市)、县政府应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落实“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要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的权益,提高待遇,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同时加强培养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近期要大力加强基础薄弱学校建设,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干部充实、招生办法改革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加强指导,使其尽快改变面貌。

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基础教育办学格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由政府统筹规划。无论哪种办学形式的学校,只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基础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地要提高认识,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序地逐步推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的改革,切实纠正在改革中出现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二、坚持方向,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指导思想

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主要依靠公办中小学校。所有公办中小学都义不容辞地承担着普及义务教育,实施基础教育的责任。凡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长应充分予以保障。

1.中小学办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基础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宗旨,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坚持义务教育“免收学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不得人为地加大校际间在办学条件、生源上的差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对此应尽量做到一步到位,对一步到位实在有困难的也必须尽快限期到位。社会上有择校需求的,各地应向民办学校引导。

3.办学体制改革应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积极性,增加投入;有利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4.办学体制改革要符合我国国情,要考虑到目前人民群众的经济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

三、依法治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

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下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使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及变相“择校生”的原则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当前要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规范工作。

1.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996]18号)精神,对于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人初中实现一步到位实在有困难的一些大中城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市)政府严格审批,只允许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完中初中部,下同)在近期内招收“择校生”。这些学校仍为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收入为国家所有。需明确: (1)要确定尽快限期到位的期限,并逐年缩小招收“择校生”规模;

(2)“择校生”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择校费等收入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重点用于基础薄弱学校建设;

(4)经批准暂招“择校生”的学校经费仍由教育行政部门划拨。

凡批准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近期招收“择校生”的地方,其他公办学校不准再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办好一批民办中小学,以满足社会择校的需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经批准招收“择校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册及招生办法等,及时报国家教委备案。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

2.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改试(实)验班外,一般不设试(实)验班。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均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内的民办班”。已办的应立即予以清理,今后一律停办这类校中校(班),严禁搞“一校两制”。

教育行政部门对少数具备独立办学条件的“校中校(班)”,要严格依照社会力量办学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限期使其与原公办学校彻底分离,独立办学,具有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核算。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跨省市招生、办分校,已办的应撤回或彻底分离,并要与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办学条件较好、声誉较高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主要精力应放在学校自身教育教学改革上,有条件的可通过挂钩协作或合并、联合办学、校长和教师的对口支援或定期轮换等多种形式,主动帮助附近基础薄弱学校改变面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5.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举办民办中小学,以及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与境外机构和个人、港澳台同胞合作办学,应依有关规定进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上述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各地政府要落实对办学企业单位返还一定比例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国家对民办学校继续采劝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大力鼓励在广大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城镇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举办民办中小学校,以补充国家办学之不足;同时,在大中城市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教育的需求,也应鼓励举办多种形式的民办中小学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坚持国家教育方针,收费合理,但在办学中遇到困难的民办学校,可在政策上,经费、师资配备等方面予以支持。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由教育、物价部门评估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按办学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和以任何借口变相集资。无论哪种形式的民办学校都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允许举办“贵族”学校。

四、加强管理,保证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办学体制改革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较广的复杂工作,各地一定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遵守有关规章和纪律,坚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坚持“积极稳妥,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建立审批程序和评估机制,保证改革和办学的正确方向。

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目标?

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目的是普及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我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出路?

民办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府应当通过适当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来调节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

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比例关系肯定是需要调整的,因为这个关系本来就是在变化之中,还需要有一些更好的调整。调整的方向是什么?

调整的最高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调整的主要方向应当是政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宪法规定的关于义务教育的职责,把该做的事情做好,提高整个义务教育的公共性,而不是特意压制民办学校。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评价标准?

开展学校办学水平评价,要制定正确的评价标准。制定学校办学水平评价标准的依据有四点:

(1)必须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教育方针规定了教育为什么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人才的总的规格要求以及通过什么途径来培养人才。

(2)以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为依据。制定评价标准的人应该具备这方面的素养。

(3)以学校的具体工作为依据。这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绩效要求,二是职责要求。

(4)素质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其目的都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是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关键。在评价学校时,既要有统一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在保证社会对学校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到各方面绝对水平评价的同时,也应重视投入与产出效益方面的评价,重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原有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评价。

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类:

(1)办学方向评价。学校应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

(2)学校各项工作评价。主要包括:1)学校管理水平评价。2)师资队伍建设水平评价。3)德育_T作质量评价。4)教学T作措施和质量评价。5)财务和后勤管理水平评价。

(3)学校办学条件评价。主要包括:1)领导集体:指导思想;领导体制;领导成员素质;领导结构;领导成员的配备等。2)教师队伍:编制额和实有数量;学历达标率,专业证书考核合格率;教师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结构;公办、民办、代课教师比例等。3)物质条件: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器材、卫生设施等。4)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生均业务费;公办、民办教师经济待遇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4)办学效果评价。衡量学校是否办得好的标准,是其培养的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关键是质量。这里的质量不仅指学生得分的多少或升学率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即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和提高。对特色教育应根据学校的背景、原有基础和条件进行效益评价。

七、公办学校退费标准?

各类学校退费规定有区别

民办中小学学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校应按下述原则处理收取的费用: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收取的本学年全部费用的90%;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收取的本学年全部费用的70%;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以上、一个学期内(含假期)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收取的本学年全部费用的40%。

普通高中自费生(不含借读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本学年学费、住宿费的90%;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70%;1个学期内(含假期)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应退还40%。

根据规定,技校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校应按下述原则处理收取的学费:被学校正式录取已交学费的学生在开学前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本学期学费的90%;开学后1个月内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各校应退还本学期已收取学费的40%;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以上,要求退学或转学的不予退费。学生王超退学时间已超过开学后1个月,因此不退费也是没有问题的。

有些费用不予退还

公办中小学以下费用不予退还:小学、初中(不含公办民助学校)学生已缴纳的杂费,小学、初中借读生已缴纳的借读费用;普通高中借读生(不含择校生)已缴纳的学费。

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理念?

校训:让自主引领人生,让规则看守世界

类别:民办学校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立德成教,严谨创新

类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管理模式:全封闭、全寄宿、小班制、准军事化

办学目标

把学校办成一流的优质精品学校

育人目标:为学生的生命质量负责,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基

九、福建省邮电学校是公办学校吗?

是公办的,福建省邮电学校创办于1958年,1985年成立北京邮电大学福州分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现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唯一一所集通信技术学历教育、成人教育、通信企业在职员工培训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

十、福建省山立学校是公办学校吗?

福建省山立学校是私立学校。

仙游县山立学校是于2004年9月创办的一所完全中学兼容小学、幼儿园的全寄宿私立学校。学校座落于福厦公路旁,东倚“万寿”塔斗麒麟山麓,西邻蔡襄新街,南接枫亭汽车北站,北靠规划中的麒麟大道,距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出口仅2公里,交通十分便捷。

学校占地135亩,投资近亿元,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办公楼、教师公寓楼、学生公寓楼、师生餐厅、电影院和塑胶运动场等。校园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每间教室都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每间学生宿舍都安装电话、空调、太阳能热水器。学校坚持“大爱如山,立德树人”办学理念,以“博爱、博学”为校训,围绕“把每一个学生都当作自己的孩子,将每一节课都上成精品,让每一位同学都得到充分发展”的服务宗旨,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