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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的法定程序

126 2023-07-12 22:16

一、解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的法定程序

这个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涉嫌犯罪及其他重大违法乱纪等情况。

二、事业单位解聘在编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3、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4、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5、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6、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二、事业单位可以辞退当事人的情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五种情形: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因为事业单位内的这些在编职工跟事业单位签订的都是聘用制合同,所以在事业单位办理离职的话,时间会比较长一些,人事部门审查的时间就有三个月。在聘用合同当中也有关于员工离职的相关条款,员工按合同正常离职即可。

三、事业单位解雇编制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况的事业编制职工可以辞退

犯严重错误有事实根据的,

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并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四、事业单位解聘手续怎么办理

辞退员工需要进行以下程序:首先,事业单位需要明确辞退员工的原因,比如员工表现不佳、工作失误等。其次,需要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面谈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在签署离职协议后,需要支付员工的经济赔偿和其他相关费用。此外,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如工资结清、社保解除等。最后,需要归还员工的的证件和档案,并完成一些其他相关的细节事项。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在辞退员工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应考虑员工的感受和权益。因此,在辞退员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尽量减少员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五、事业单位解聘在编员工

1. 辞退程序:事业单位辞退人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一般需要进行事先告知、听取意见、作出决定、通知等步骤,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 辞退原因:事业单位辞退人员需要有合法的原因,一般包括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等情况。在辞退之前,事业单位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3. 辞退补偿:事业单位辞退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福利支付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办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进行。

4. 诉讼救济:如果事业单位的辞退决定存在问题或不合法,被辞退人员可以进行诉讼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事业单位可能存在不同的辞退规定和程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单位的内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六、事业单位解聘在编人员手续怎么办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辞职流程如下:

1、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2、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七、事业单位解聘会有什么后果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双方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

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