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考勤用指纹打卡机违法吗?
这并不违法。
二、事业单位的职工每天上班24小时,然后休息24小时,无周末,无节假日,无加班费,单位违法吗
不合法。
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晕……我随便从本书上看了点…… 基本如下: 考勤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 程序内容 4.1 出勤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9:15- 9: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到,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 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 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 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四、这样的出勤规定是否违反劳动法
如果没有额外的协议(补充协议)就属违法。
只能维护额外协议以外时间段的权益了。
如果在劳动仲裁期以内,可以要求维护补充协议签署时间与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差之间隔期间的权利。
五、我单位制定了自己的考勤制度 说不论什么原因不管病假还是事假
当然不合法。如果别人请事假,单位批了,那就是允许,怎么可以算自动辞职呢?如果别人达到45天了,不批就是。而病假更是不好。人生个大病的很多,这一病或许还和职业有关,可是工作都没有了?这也太没人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