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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事业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在职员工么?

96 2023-09-09 11:40

一、全额事业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在职员工么?

没什么不正当理由,年度考核不合格后之类的不能辞退你吧。但是他要想点儿办法,你还是很悬的。

二、县级事业单位算违规招聘人员一律清退,从哪一年开始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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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可以辞退患有精神疾病的在编职工吗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的问题上,应根据单位性质、用工情况及评残程度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辞退、不得辞退、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等等。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制的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该患病职工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可见,用人单位对患病职工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措施之前,对患病职工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是必经的程序。

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依法有权单方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处分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患病职工目前仍未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如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医疗期满后,患者已获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名患病职工确有工作能力但仍然拒绝服从你单位安排的工作,则你单位不能认定他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因此,作出除名处分的行为,不仅对该名患病职工本人不公平,而且也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编制被收回意味着什么?

1、从机构编制角度来讲。只有事业单位编制被收回的说法,不存在在编人员的编制被收回。

2、一个单位的编制被收回,通常是因转企或职能萎缩、被划转等缘故,该单位被撤销,就类似于一个教室上了锁,课桌椅被搬走了意思。收回编制的文中间,会对在编人员去向有交代,如成建制划转等。

3、还有一种理解,就是针对个人,比方说离开这个单位,他就不能再以事业编制身份参加其他考试,这是针对个人,单位依旧拥有该事业编制,可用于再招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