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加强非政府组织管理?
加强我国非政府组织管理
(一)完善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立法
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是在政府的推动下产生的,政府既是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者,又是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者,非政府组织的建设方面具有双重身份。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非政府组织的效率,积极制定相关制度和法律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必要基础。当前,国家已经了解到法律、法规对于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程度,实践表明,对于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制定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开展:
第一,建立、健全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了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应建立一部具有针对性的《非政府组织法》,用以规定非政府组织相关的事宜,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对其具有互补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该体系应包含与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的多层次内容,目的在于非政府组织在不同领域、不同功能作用方面所具有的地位层级、组织形式、职能定位、活动范畴以及经费来源等。
第二,使有关法律、法规实现规范化、完善化。当前,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对其本身具有的公益性服务作用和志愿服务精神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同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在利益方面存在冲突,导致在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上问题重重。因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是促进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
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除了需要有政府机构建立的优势环境、提供的监督以外,还需要有非政府机构的自身完善,通过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内部的机制建立、加强非政府组织内部的权利调控以及建立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机制等措施,完善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具体而言,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可以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机制的建设。内部监督是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在力量,通过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完善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优化。
其次,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非政府组织应充分挖掘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自身能力。
再次,完善人员组成比例。非政府组织内部的专业性人才稀缺,因此,为了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业务能力,应充分完善人员的组成比例。
(三)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监督制度
非政府组织同政府组织一样,需要依靠社会的监督力量作为约束,这也是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社会保障。特别是对于中间结合型的非政府组织,由于他们已经发展成为非政府组织的中坚力量,其在发展过程中很有可能徘徊在政府监管范围之外,同时,当其内部管理机制存在缺陷时,又极易徘徊在自身监管和社会监管的范围之外。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可以从两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促进非政府组织加强自身的公开性以及透明度。可以通过建设网络平台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面,在网络平台上,要将组织日常运作的财务状况、税收状况以及相关管理状况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其所关注的财务报表以及成本费用收支情况。同时,非政府组织还要以简报的形式将所涉及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的共同监督。
其次,要建立一套监督评估机制。社会监督系统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主体监督系统,例如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监督系统,例如信息发布系统、信息收集系统等。建立一套绩效评估系统对于强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非政府组织”,在现实当中还演绎出接近50种不同称谓,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独立部门、慈善部门、志愿者部门、免税部门、草根组织等等。我国根据特定目的形成的习惯代称是“民间组织”。虽然表称不一却实质类似或者相同。即,都是指那些独立于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的一类组织,这类组织的基本特点:
第一是它们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而是来自民间的诉求,即非政府性;
第二是它们把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当作主要目标,而不以获取利润当作追求,即非营利性;
第三是它们拥有自己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和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在财政上,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即独立性;
第四是它们的成员参加组织完全出自自愿而不是迫于无奈,即自愿性;此外,它们还有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的特征,即它不以取得政权为主要目标,也不从事传教活动,因而政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不属于非政府组织的范围.
三、怎样区分国际组织是政府间组织还是非政府组织?
前者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后者是以民间团体或个人为主体的,这个我知道,可是往往还是难以区分。
比如国际展览局、国际奥委会等等。
请教大家。
国际组织:在条约和宗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参与国际事务活动的独立地位,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而不受国家权力的管辖。
非政府组织的说法在上世纪40年代被提出来。
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又很多,按照最为权威的联合国的经济暨政治理事会1950年的决议:任何国际组织,凡未经政府间协议而建立,均被视为是为这种安排而成立的非政府国际组织。
包括独立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志愿协会。
四、我国公办的非政府组织有哪些?(包括举例)?
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妇联
五、什么是非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职责是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主要接受法定项目的委托采购,不收取服务费。社会代理机构属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法人,接受委托采购项目时,要收取中介服务费。国外也有类似机构。
六、事业单位组织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而制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七、事业单位考试是县里组织还是市里组织?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由各个省、市、县的事业单位,它们的人事部门委托所在地区的的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报名等等工作,有县里组织的,也有市里组织的,具体还要取决于你报考哪个单位。
像我是去年上岸的某三线城市的事业单位,我参加的就是市里组织的考试,考的公基科目。如果题主打算报考事考的话,我可以说下我的经验,以供参考。
我是用了两个月备考,只准备了公基,主要就是看视频课、记笔记、翻教材、刷题、总结错题、做真题。因为备考时间不算长,再加上公基是比较偏记忆的科目,我是一边跟秦叶事考红宝课一边记忆知识点,这个课帮助记忆效果是非常可以的,具体方法就是认真听老师讲课,跟着老师的节奏,听的时候看着教材,如果课上讲的教材上没有就补充上去,把老师课上讲解、总结的知识框架记到笔记本上,最后跟着自检环节回顾知识点。注意在听的时候一定要专注、集中注意力。每节课都这样认真听,半个月课程刷完之后,知识点记得就差不多了。
然后我就开始刷题了。当时是每天做300道粉笔的公基5000题,做完之后核对答案,并注意整理错题,并且对错题分类,看哪些是因为粗心大意,哪些是因为知识点没掌握住,不会的知识点哪一板块比较多。然后就跟着教材或者课程再去进行一遍知识点的记忆学习,之后再对错题再次进行练习,确保自己尽量不遗漏会考到的知识点,这样考试的时候分数才能提上去。
练习题刷完之后就开始做真题了,每天做两套,持续到考前,过程中依旧总结错题,总结做题方法,并翻阅之前的笔记,巩固记忆。到这复习就告一段落了。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希望可以帮到你!
八、国际奥委会是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是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是非政府的国际组织。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
国际奥委会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上成立。发起人是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九、国际奥委会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是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是非政府的国际组织。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
国际奥委会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上成立。发起人是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十、事业单位组织法?
1、事业单位法人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理事会,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
2、理事会负责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灯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并监督本单位的运行。
3、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
4、事业单位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
5、《民法典》没有强行规定事业单位法人一律要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不一定属于清算义务人。原则上,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