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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辅导班哪家好?

144 2023-10-29 04:32

一、事业单位面试辅导班哪家好?

中公教育不错,交的好,通过率高

二、事业单位考试需要报辅导班吗?

需要报辅导班。报辅导班,可以系统的把考试内容学习一遍,并能把考试科目内容加以提炼,并进行反复的模拟训练,帮助记忆,能提高成绩。

三、事业单位人员办辅导班怎么投诉?

向工商管理局投诉。无论是什么人办辅导班,只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还没有任何资质,都属于非法运营。投诉到工商部门,就可依法取缔。

四、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有用吗?

是有用的,

因为线上在面对面沟通上还是有点不足。如果是没有基础的,而且有拖延症的,时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最好是去线下,华图和中公各地师资都不一样,选择的关键在于找对培训教师而不是品牌。最好找名师,个人觉得华图还是很靠谱的。

五、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

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统考报名时间3月起报名,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各地市报名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但笔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4月17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江苏省事业单位退休手续?

事业单位退休手续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退休:办理退休申请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退休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服务期满证明、退休手续审批表等。

2. 审核:事业单位将收到申请后审核材料,并发出业务通知书,安排具体的退休时间及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方式和时间。

3. 交接:退休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岗位交接手续,将工作资料、文书、证照等交给接任者或担任工作的其他人员。

4. 离职:离开工作岗位,办理工资和其他福利补偿等手续,并领取相应的证明材料。

5. 领取养老保险金:离退休人员需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或银行领取养老保险金。在领取时应该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退休证、代扣代缴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事项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应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江苏省事业单位公积金比例?

公积金比例正常情况下为百分之十二,每个在编在职人员的缴纳基数单位与个人都是一样的,以前有过一比二的缴纳方式!

八、江苏省试点事业单位改革?

2020年4月,作为中央确定的9个试点省份之一,江苏省启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由省委编办组织、指导无锡市本级及江阴市、常州市本级及溧阳市、扬州市本级及江都区、徐州市本级及贾汪区这4市4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已于6月底完成,从正在收官的评估工作看,试点地区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明显优化、机构编制更加精简,相关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公益职能得到强化。

九、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十、江苏省诗词协会是事业单位吗?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约定不得超过6个月,这个单位明晃晃规定试用期一年,违法的好吧……所以这种单位能好到哪里去啊……